都已經有出言恐嚇了,以防他有更激烈的動作!!遇到難稿的人就要比他更難搞,個人覺得可以提告!面對敵人不用仁慈,還有板主的車我想可以退訂,改找別家的車.因為這樣把買車的喜悅都搞壞了,還有他們說會業務有記過的處分,我想應該都只是喇叭的,有我們也不知道!!
juno328 wrote:昨天去問過警察朋友了.他說這是屬於業務恐嚇/ 仿害自由.屬公訴罪.一提告就無法撤銷告訴哪怕雙方已經和解.仍然要走完全程.以目前手上的資料要告贏是沒有問題.,事情告一段落了.結局是沒有贏家.三方都是輸家....(恕刪) 請問你是有什麼資料覺得你會告贏呢?是你的律師告訴你會贏還是你自己覺得會贏?如果不告那就把錄音帶拿出來給大家聽聽看,沒錄音帶你告的贏我看很難. 法律是講證據的!你這種處理方式是不可能有贏家的,有證據就去告, 告贏社會少個敗類也好沒證據找原廠拿點好處也不錯,不然搞到最後你們三個都累對大家都沒幫助的.
andresguapo wrote:想歪人家的原意就回發洩文. 哪一國的幽默?...(恕刪) 我倒是覺得他講得很有道理,你發的才是下瀉文【本來要買xx車,看到xx處理過程,決定不買了】好一個有情有義?! 這一類鍵盤買家太多了,每次一有甚麼事情幾乎各品牌版都有這種有錢的大爺...看到都噁了,真的要這樣看:H火燒車又要告車主 <--不能買T新車引擎出怪手 <-- 不能買brabrabra~ 真不知道這些有錢的大爺要去買甚麼 (我看開飛機好了)不信? 光光這一篇回頭去算一算,多到離譜!我想大家應該密切注意這些【不買xx車的鄉民最後去買了哪家的好車】
maa579 wrote:我倒是覺得他講得很有...(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好多本來想買卻因..而不買?我相信FORD的業務還不錯(至少我遇到的那一位很不錯,到目前我買了3年了,還有售後服務,也是嘉義,不過是忠孝店)這一次我想FORD要承認他的危機處理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