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開高速公路,對於那些車速慢,又佔用內側車道的龜速車,實在令人生氣,罰的好。

WOWO88 wrote:
隨便舉個台北一級路段
南京東路四段 北寧路口

你自己看 真的優嗎?

我1992年就在大陸各地 走跳 一年多了

當時看到 "拆 拆 拆" 好可怕
現在 看來 台北為了少數人 舊 舊 舊 更可憐


所以法律要你讓出超車道,高公局回文要你讓出超車道,你到底要不要讓?還是懶得換道,等那天中華民國開始抓再說?
這種情況在假日特別容易遇到,真的只能自己變換車道超車比較快
WOWO88 wrote:
mikekuo102...(恕刪)


隨便舉個台北一級路段
南京東路四段 北寧路口

你自己看 真的優嗎?

我1992年就在大陸各地 走跳 一年多了





南京北寧路口哪裡不優了,不懂?
別的不說起碼不會塵土飛揚,汽機車橫衝直撞逆向通行,不知前輩92'走跳大陸時哪個二級城市比台北市容優秀?
southc wrote:高速公路會這麼塞就是有您這種用路人的觀念!!!!
內側為"超車道","超車道"顧名思義就是讓後面車速較快的車先行....

如果你想保持車速也不想一直讓後車先行,請開中線車道,以保持超車道暢通,這樣很難嗎?
請不要為了您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






---> 回應

第一張圖說得很清楚了
內側車道, 不得超過最高速限, 管你是超車還是幹嘛?
很難懂嗎? 超過最高速, 就是違法! 已經違法還要別人讓?
你想開快車,超速,想晚7天回家, 那是你家的事,不要害人害己,想想家裡的家人
你一路超速行駛,又要守法的用路人一直避開,台灣的高速公路車子又多,是要閃去哪裡,大家一直舉歐美為例,有沒有想過人家的車子密度,遠比我們低.不要替高速公路時常塞車亂編理由
違法超速,還舉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塘塞,真是鬼島無誤,不尊重人命!
王美 wrote:
第一張圖說得很清楚了
內側車道, 不得超過最高速限, 管你是超車還是幹嘛?
很難懂嗎? 超過最高速, 就是違法! 已經違法還要別人讓?
你想開快車,超速,想晚7天回家, 那是你家的事,不要害人害己,想想家裡的家人
你一路超速行駛,又要守法的用路人一直避開,台灣的高速公路車子又多,是要閃去哪裡,大家一直舉歐美為例,有沒有想過人家的車子密度,遠比我們低.不要替高速公路時常塞車亂編理由
違法超速,還舉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來塘塞,真是鬼島無誤,不尊重人命!



超速只佔了高速公路3.33%事故發生率,你知道為何交通部一直做不實宣傳,講的好像每件事都跟超速有關嗎?因為這樣民眾有人可以怪,就不會怪他們對於高速公路的管理不良,還可以順理成章的亂定速限,像是省道四線道下坡要求你40公里前進,抓超速用機器抓,也比抓其他方式的違規要輕鬆的多了.........


103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析

DC10 wrote:
超速只佔了高速公路3...(恕刪)

隨便每年都有10萬件以上超速

你口口聲聲說 內側車道要讓給超車的

就跟你講沒有超車專用道了是要講幾次

除了少數幾件 速度低於速限10公里的

你能舉個100件嗎?

沒有超車專用道了
沒人需要讓你們那些 自認為開120都是合法的人

本來就能用合法速限使用內側車道
110~100之間本來就是合法
幹嘛讓你

你舉個 101公里被開單的吧!

不要一直散播錯誤的 超車專用道
沒有這東西了
WOWO88 wrote:
隨便每年都有10萬件以上超速

你口口聲聲說 內側車道要讓給超車的

就跟你講沒有超車專用道了是要講幾次

除了少數幾件 速度低於速限10公里的

你能舉個100件嗎?

沒有超車專用道了
沒人需要讓你們那些 自認為開120都是合法的人

本來就能用合法速限使用內側車道
110~100之間本來就是合法
幹嘛讓你

你舉個 101公里被開單的吧!

不要一直散播錯誤的 超車專用道
沒有這東西了


我可是貼了高公局自己的統計,你在那邊虎爛三小?法律寫要讓到你死不讓,高公局要你讓你也死不讓,你死不讓的原因只有你不想讓道而已,其他都是狗屁~

DC10 wrote:
我可是貼了高公局自...(恕刪)

你找幾張 速度101公里 沒讓被開單的吧

只會散佈錯誤的消息

大多的表 差個3~5公里

就你們自行加 10~20公里

還嫌別人慢

請問你你的車速表有沒有超過110

車速表是有國家標準的


只能比實際快 不能比實際慢


就是要避免超速

就你們自己自行加10~20公里開

還一堆人認為就算超速前車也要讓

不知是那裡有問題
如果改為外線為超車道,不知道內線烏龜或不讓道的現象會變怎樣???

Savage King wrote:
如果改為外線為超車...(恕刪)

現況就是沒有超車專用道了

路滿了

不是放哪邊的問題 是沒有足夠的容量

所有要超人車的 只是不肯依序行車

開快 只要踩油門就好了 有難嗎?

所有路上 開很快的(以我開110減3~5公里而言)
他們起碼都 快10~20公里 肯定不在110內

再貼一下 103年的回文
請你們愛開快的別再拿舊聞來回了

一、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疑義,依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103年2月6日管字第1030005447號函式內容略以:


(一)查現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有關高速公路車道使用之規定
,係依據不同車種、車速之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即大型車及時速低於每小時80公
里之較慢速小型車
,應行駛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
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內側車道為 紅字那些車 的超車道
那些車超完車 要回去原車道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本來就可以一直開

(二)依前述規定,小型車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未違規,因已以最高速限
行駛,再提高速度即屬超速,故亦不適用「堵塞超車道行車」之認定。

二、有關您詢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遭後方車輛超過速限違規逼車,前車
是否須禮讓及違規部分,依道路主管機關之見解,前車並未有堵塞超車道行車之違規行為


拜託 別再貼舊規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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