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_很不愉快的面交經驗,請大家來聊一下~!!(文多請耐心看完)


bercent wrote:
我前面就以經認錯了,但是後面很
多人可能沒有看到那一篇


可否麻煩樓主 跟我說 在幾樓 如果有 我跟你說聲抱歉..

你可以把你認錯的是 放在一樓..(上面寫者 最新更新)
這樣 這一篇文章 就可以到此為止..
黃金右腳

bercent wrote:
我就嗆你不當發言而已還有嗆誰?
吃官司,我不是被嚇大的啦~~你再說嘛!!

真是的,都要出門了還看到你的回文
好吧~~
什麼叫做"嗆"看來你也是不懂得
這個沒空教你,去問問朋友吧~~
你可以放心,有資格讓你吃官司的很多位
還輪不到我

PS:出門去了,下午沒空聊,自己想想吧~~打算繼續蓋的話,回來再幫你
版大~~你到底是幾歲的人啊~~~我真的很好奇~~~~~我想再蓋到101樓 你還是不會了解~~你所發表的文章感覺就是讓"大部份"的人感覺千錯萬錯大家都有錯~~~就是你沒有錯而已~~~~~

3c4u wrote:
你可以把你認錯的是 放在一樓..(上面寫者 最新更新)
這樣 這一篇文章 就可以到此為止..

+1
快40的人,應該知道怎麼做吧~~
3c4u wrote:
你請大家進來..

就要有肚量,
你請大家進來..

就要有肚量,
(恕刪)

我肚量還不夠大嗎?這麼多網友,就唯獨你一直公佈私人資料!!
你已經觸法了還不自知!您上面的公佈的留言都是證據!
bercent wrote:
我肚量還不夠大嗎?這...(恕刪)

樓主不是在第一篇就公佈了賣家資料了嗎
好傻眼~

bercent wrote:


是不是你心裡有數, 我前面就以經認錯了,但是後面很
多人可能沒有看到那一篇,又繼續在砲,真不知道在嘴砲
什麼?也沒人逼你看完三十幾層樓啊?對吧!

我跟賣家都已經心結打開了,你們這些人還一直在砲~~
真搞不懂,人心險惡!你可能不止這樣,陰險又可惡講你
算是客氣的囉!破口兄!!


所以你就是欠砲而己啊,不是嗎?

在那邊哀哀雜雜幹嘛

就乖乖受死吧

大家砲到爽就會停止了,離閒聊區第一高樓還遠的很呢

一人一根手指頭就玩死你了好嗎? 40歲的小朋友
bercent wrote:
bercent wrote:
又一個再鑽文字語病的傢伙,請問一下你知道
3c4u在這裡說的話嗎?我那裡拖你下水了,是
你自己要進來淌這渾水,還在那裡靠背x~~

沒事請不要亂擷取文字來回文~~~ok
再說這根本不關你的事,請不要模糊(轉移)
焦點!你這種的心態要不得啊!

雅客山莊這位仁兄,這是我跟這位3c4u的戰爭真的跟你無關~
請不要再亂回文了,你說我買東西是奧客什麼
之類的都沒關係,我沒禮貌,難道你會比我還有禮貌?
製造這群體網路戰爭的人不是更沒禮貌更不恥嗎?
(恕刪)(恕刪)



妳先回應我 356樓的文章~~ 不要跳過帶過~~~ 妳對我的髒話 妳要怎麼處理~~~ 妳還有臉跟別人談???

快點!! 網路文章不是 一句被嚇大的 就可以帶過!!!

我在等妳!!!

bercent wrote:
我就嗆你不當發言而已還有嗆誰?
吃官司,我不是被嚇大的啦~~你再說嘛!!



bercent wrote:
我肚量還不夠大嗎?這麼多網友,就唯獨你一直公佈私人資料!!
你已經觸法了還不自知!您上面的公佈的留言都是證據!


麻煩你
告我....不要在那裏風聲大 雨點小....

黃金右腳
真的太好笑了~~~人家才說快40了~~又沒公怖你的正確年齡姓名的~~~~這樣也算處法了喔~~我們台灣的一位有錢人郭董現在好像50幾歲的人了快60了~~~哇 這樣我也處法了嘛?

快40歲的人居然還有這種想法~~~還做過網拍~~~~~真的很搞笑~~~~版大你發言的文章真的很有趣~~(但漏洞百出)~~~~~~難怪吸引那麼多人來跟你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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