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耐著性子一點吧!「台灣車不讓行人」星媒大幅報導!

如果無法改善或著自身也是.那不也就是人家口中的(奴性)(呆灣人)
況且不是所有台灣人都是~~奴性
別再唱衰了~我們的同胞!!
jason_cas wrote:
都是要用最原始的刑罰才有用...(恕刪)


當然除了教育..一樣要從罰開始..
不然學校再怎麼教..政府再怎麼宣導..上路看到大家都在違規..不跟著違規反而變成"妨礙交通的罪人"
西方高社會水準的居民來台灣生活..不用多久一樣被同化..就算知道是錯的..大家都這麼做就沒有罪惡感了..

再看看台灣這麼小的地方..交通秩序就有很顯著的差異..為什麼??因為某些地方就是抓得特別兇..
罰久了守交通秩序就會變成習慣..
難道這一條是規定假的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
行人可以多多利用,檢舉違規車輛
第四十四條第二項: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可罰1200~3600元

我是如果開車的話要右轉一定會先讓行人的..

一般來說如果我是第一台右轉車我會在兩方過馬路的行人的中間的間隙先過..

但我覺得號誌跟過馬路的行人也要改善.

在國外... 斑馬線號誌一定會比車道紅綠燈早個約8~10秒變紅燈, 行人也不會去搶那個號誌過斑馬線.

在台灣..常常看到要過馬路的行人看到號誌都變紅了還硬要過馬路...

職業駕駛比較嚴重,一般民眾就還好,但也是有很多白眼球的人

不過台灣有一點算還不錯,通常你禮讓行人,對方多半會給你示意,感謝,...
aero1031 wrote:
這些生活中的小細節
不是靠別人
而是靠自己來注意的


大大說的真好



很多事是要發自內心做的

久而久之就會習慣了
airjim wrote:
的確 很多人不知道星國反對黨獲30%選票 國會卻只能分到2席


一個這樣的地方, 卻可以成為5百強公司設立海外總部的地方. 好過所謂的民主台灣吧....話說菲律賓也是民主國家啊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這國家還真無聊,連這種事情也需要報,那怎麼不報內地的交通.....

另外,我的確會禮讓行人,當我在右轉的時候。但是,行人的綠燈時間和汽車行走的綠燈時間似乎只差2~3秒。
那麼,當行人慢慢走,當行人邊走邊聊天,甚至還有走到一半然後行走速度速降,因為在打電話...等等,就算性子在好,也是忍耐不住吧。
如果有見過一個綠燈30秒,右轉車卻只能通過2~3台,然後紅燈卻要等90秒.....
禮讓行人是當然的行為,但是希望能將行人的紅綠燈時間與汽車行走的綠燈時間拉大一些,或許能夠有適當的改善。

基本上台灣的道路就不是以"人"為主體而下去設計的

基本上台北市的大部份駕駛人都會禮讓行人(除了那些人渣小黃和拉基公交與下三濫貨卡之外)
希望你們的可以作得更好,畢竟您們是首都的市民,我們其他縣市的國民都會以你們為榮
也希望在台北工作的外鄉人,可以把這些好禮儀帶回自己的故鄉,一傳十,十傳百
必竟台北市每天都有數千數萬的美國人,日本人,歐洲人在這活動觀光
一個城市的文化深度就是由這些人傳達出去的
為何日本做得到,我們做不到?
各位先想想看,如果自己的老父親老母親或小孩在過馬路時,您是否也希望來車可以禮讓您的摯愛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就先從自己做起禮讓行人的動作
將來也會別人也會跟您一樣禮讓您的摯愛的

好習慣的養成是需要時間的
何況還是台灣這個膚淺又年輕的民主社會
大家一起努力八
就算經濟上拼不過人
其碼文化素養上要贏過人家
Mr.2630 wrote:
一個拿鞭子在後面驅趕...(恕刪)


驅趕? 何謂驅趕? 想請您提出一件事情讓大家參考
是新加坡政府拿鞭子要民眾去整理環境嗎? 還是拿鞭子坐在副駕駛座要駕駛禮讓?

有鞭刑就叫做負面? 看到台灣這個樣子我還真希望有鞭刑

民主原本就是建立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上
我不覺得新加坡哪裡有錯

如果我們台灣的道德不夠高
那也的確是要改進


不要只懂得比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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