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產險(中壢)理賠經驗

看完您的敘述,心裡深深覺得~~~~還好我去年轉到富邦!!
我覺得這篇是逆向行銷的手法

在幫富邦打廣告

mobil123 wrote:
又過了一個月,1月時事故分析表終於出來,對我來說相當不利,肇責全由我扛

也沒辦法,當時也沒把路側影片檔複製回來,事實上我已經打方向燈

對方騎太快完全沒煞車整個往我的車側撞上來

對於簡易肇責不服的話, 就花錢申請鑑定
如果這麼有把握, 相信鑑定出來對方佔的責任比例, 會比鑑定費用來的划算~

保險不是都這樣嗎= = 除非你有強而有力證據

mobil123 wrote:
又過了一個月,1月時事故分析表終於出來,對我來說相當不利,肇責全由我扛

也沒辦法,當時也沒把路側影片檔複製回來,事實上我已經打方向燈

對方騎太快完全沒煞車整個往我的車側撞上來...(恕刪)



老實說,你右轉...打方向燈不代表一定可以轉

右轉車一定得先禮讓直行車,等待直行車過去後無來車才可以轉

法規中並沒有 打了方向燈 直行車必須禮讓此條

騎太快?

一般道路限速40-50,肉眼看都很快


您肇責100%無誤,法規中也規範了


直行車路權100%

http://tt.police.taipei/fp.asp?fpage=cp&xItem=23348910&ctNode=67222&mp=10812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第1項第7款,在民國95年以前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95年修訂後,認定「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享有絕對路權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版主大哥

發生交通事故後 對造受傷 無論你有無肇責 強制險都要讓對讓方申請 這是對傷者基本保障

再來 保險公司與對造協調和解 一般都是用所謂的含強制險與對造協調的

所以和解本來就是強制跟任意險都會用到 這並無不妥

保險公司出險是以計次方式 今天你這次出險賠一萬跟賠十萬 隔年保費都是加一樣的

理賠細項 強制1000多 任意險賠了18000多 如他有工作 受傷可能有請假 這就有所謂的工作損失

也說不定他有去國術館敷藥 也可能去藥房買藥回家敷 這都是可以用任意險賠的 所以加一加賠他兩萬 我覺得是合理的
我真的很納悶的一點 就是你這句話

對方騎太快完全沒煞車整個往我的車側撞上來

你都看到對方騎太快了.然後她又是直行車 那為何你不完全等對方過 或者確認距離 自己能過

再者就是過的時候油門踩深一點


無意冒犯.每當我看到對方開很快等等之類 就會有這種聯想

我個人是絕對路權 我是直行車 基本上騎車 看到轉彎車 我能讓就讓 因為我會受傷

我要是汽車直行 我看情況 我個人都是有保險 我完全不怕財損 看車種 但是要是對上機車

我會特別小心 因為我深知 對方會受傷 那處理起來比較煩


另外當我要轉彎 我一定會確認 我能完完全全過 不會有那種車頭慢慢出來 壓迫直行車的感覺

更不會想說對方要讓我

其實網路上 每間保險公司都有人罵 沒有誰比較強大
我超想加你100分...

你回的都是我想說的...

樓主的臉好腫,我就放過好了...
mobil123 wrote:
我發表這篇文,沒有...(恕刪)

mobil123 wrote:
我發表這篇文,沒有...(恕刪)


1.轉彎車就輸了,不用再吵,

2.保險不就是要減少你的損失嗎?那它付多少關你什麼事;

3.再來保費調整,基數是固定的,又不是賠了兩萬,它一次就加回來~

4.依你的個性,建議你保險還是多保一些吧!太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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