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06/07)第一次車禍,被後方車子追撞,關於責任歸屬以及後續賠償問題


ads0823 wrote:
※ 更新:事故完整...(恕刪)

開車的方式要改一下,跟車太近又太晚煞車,你煞的住不代表後車也可以.
邊開要邊注意後方的車輛距離,畢竟三寶是無處不在.
ads0823 wrote:
謝謝指教!不過有些...(恕刪)


遇到了事故,可以給保險處理的就給保險處理
然後就不要再想跟對方求償什麼了,那只是浪費時間跟精神
在外面開車甚麼人都有,難保不會再遇到開車不長眼的
其他費用就當作其他風險支出就好了
車子能夠修好就好,它的功能就只是將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20年後也是送到回收場壓成廢鐵
人生有其他更重要的事,不要將心思浪費在這種小事上

還有車體險千萬不要因為車子老了就不保,至少要有丙式
看你用車的需求可以再加個代步車險
年初也是被後車追撞,是個屁孩,沒保險也沒錢
我只保第三責任險
是自己跑法院流程跟對方追討,浪費了很多時間
我的車七年了,後來也去保了丙式限額車體險
之後遇到事故就只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就算對方沒錢也是他跟保險公司的事

ads0823 wrote:
關於這部分,未來可...(恕刪)
已私訊,有問題在問
ads0823 wrote:
※ 更新:事故完整...(恕刪)
以影片看來 樓主沒有惡意煞停 前方有車輛停下來 停止後被追撞

是後車的全責任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依法後車需隨時保持安全距離

所謂的安全距離 不是後車離你多遠 而是後車要煞的停的距離

高速公路上 後車還會有一張3000元的罰單

以上回復 本人親身體驗 並跟對方保險公司 上法院處理過 供你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5&t=1990409

前位先進的回覆有參考價值

只是乙式可以代位求償嗎

這樣問問看
樓主辛苦了,新車遇到這種事情....

第一年保乙式,應該有代步險?看一下保單,有的話就簡單一點
就算有代步險還是要跟對方求償(保險是花自己錢保的)

其實從樓主煞停的時間,到行車記錄器被撞的時間+煞車痕跡
也是可以大致推算一下對方距離...(要上法院才需要這樣弄)

事故車折舊損失這種...除非上法院+法官願意這樣判
不然應該很難拿到

如果怕以後看了會心裡不舒服,可能修一修賣掉再買一台

然後...可能是新車還沒抓好煞車力道
樓主煞車感覺蠻急的,煞車距離很短,距離前車也蠻遠就煞到停

雖然是後車問題比較大,不過煞的太急以致於被撞到,還是要花心力處理
建議還是有防禦駕駛的觀念(但也不是當路隊長...那個模糊地帶要再練習抓一下)

Akicha wrote:
我覺得,車主不要再...(恕刪)


你真的有在台北開過車嗎?
時速65兩台車的距離都會一直被插隊了
若照你的開法想必你常常被後車閃大燈吧?
還有從影片中完全看不出來樓主到底慢了兩秒才踩煞車了
前車RAV4一開始煞車也只是輕輕踩
後來發現不夠才重踩
這時樓主也跟著重踩
連慢都沒有慢
後車會撞上要不是距離不夠就是踩不夠大力
在我看來不要開車出來害人的是你才對吧
ads0823 wrote:
※ 更新:事故完整...(恕刪)


你有啥麼主張 都可以問保險公司

當然你可以主張 對方也能攻守!!

上下班通勤 不用稿的那麼複雜 就坐計程車就好了!!

但要有心理準備 沒有全部賠償!!收據要開!!
被追尾 不用上來問了 有保乙或丙 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開車視野放遠一點 塞車的話 不用跟那麼緊

沒人查法條??
原來帝王條款剛翻新過耶~~~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個人從法條來看,
樓主在當下於保持的距離內已煞停,
應該沒啥問題吧~~~

註:法條7/1才開始施行,紅字部份新舊版本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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