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給中古商,要帶保固?

錢有拿到就別理他了
自己技術不好無法判斷零件狀況
這樣還敢來開中古車行
通常你賣中古車 零件損耗也是車商的一個殺價手段
怎麼有零件損耗保固還要算前車主的
Mina_wu wrote:
4月中的時候把車賣給...(恕刪)

合約檢視,若無對你不利的備註,現況交車,不需負責
怎麼最近連幾篇都是中古車脫手還要被告的啊?
現在的二手車商真好做

車賣了錢放自己口袋,兩個月後有問題還可以找原車主要保固,要不到還能告詐欺,這樣的話自己賣車就好
車商若告你詐欺,他應該告不成,回頭換你告他毀謗 !
車況誠實告知,已善盡告知責任了,且會影響車子售價,何來詐欺之說?
車商選擇合適價格收購,其餘風險就該自行承擔,否則人人都可以來做二手車商了,當車商必須要有的專業知識在哪?
除非合約有特別註明賣家需保固多久,否則就是銀貨兩訖了!再者,如同我們買有保固的二手車時,通常也會反應在價格上,不然哪個笨蛋會去買原廠賣的二手車.......
z123415299
沒錯 沒涉及刑事 都不用甩車商 要是車商這麼好做 但車主自己提高10%價格自己賣就好了 賣給車商就是想快速脫手而已
Mina_wu wrote:
現在二手商說,如果我們不處理
他是可以告我們詐欺的

合約上沒有
讓他去告
會賣給中古車商 就是求快速解套

已過戶了 中古車商看不出車況 是他自己的事情

依照當時現況賣車即可

只要你不涉及調表 偽造號碼

車況有無撞 有無保固 都是中古車商自己負責

如果賣掉還要扯到原車主 那乾脆車主自己抬價格 自己賣好了

讓車商告好了 反正合約書又沒註明
mm-lai
正解!調表就是典型的詐欺行為,行詐術以獲取不當利益.在主觀跟客觀上,都符合詐欺的要件.
我簽的合約就是那種通用版本
z123415299
走法律就是白紙黑字 合約書沒有的 怎麼告?? 要告一起來告 原車主順便告毀謗 這年頭 口頭最沒用 我連買新車都要註明非展示 非庫存 非試乘寫在合約書
royle67
你還搞不清楚! 口頭除非錄音或有人證(跟對方非關係人) 不然根本沒有任何效力! 我還你口頭答應變速箱已修過有問題賠一百萬哩! 屁話在檢察官/法官面前都是屁
這裡面有兩個問題

1. 前車主與車商,車商與現車主
交易差距兩個月,交易各自獨立。

2. 就前車主與車商交易 超過2個月
是否還需要為車況負責? 可能有詐欺?
如何證明 是交易前的蓄意詐欺?
而非交易後,零件經久自然損壞?

以個人賣出福斯中古車經驗,
一樣發生被告知 前轉向軸磨損的事後發現。
我個人以為,中古車商賺差價,低估車價
本來就應自行承擔,已告知未告知的車況
並且有能力承擔維修成本及下一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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