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運汽車危機處理的好差,動不動檢討消費者,做生意不是以和為貴?

明明可以處理到雙赢的,卻硬要拍片檢討消費者.

樓主加油,祝消保會申訴成功.
5D3
他們已經是YT網紅了,已經進化到有糾紛就用拍片解決,上次的奧迪事件也是,危機處理真的很差...
坦白說
台灣的一些消費者.......
真的是奧客 而且是很奧 很奧 的......
18萬說得雲淡風輕 卻又花了這麼多時間精力 來討拍

就如同多數人說的一句話 錢不是問題......問題是情緒不爽
我個人覺得..................... 錢不是問題 沒錯 問題在於 沒錢 ...............哀
個人 覺得 這間車行 願意將全款退給你 已經比外面一些車行 有誠意了。

我的購車不愉快經驗是 多年前購買賓士 E Class 二手車 太衝動沒仔細看車況就下了訂
後來發現 車況已經很糟糕 要取消交車時 二手車商 不願意退訂金
還叫了外型像兄弟的紋身黑衣男來車行要跟我喬
結果 硬是被扣了三萬元才解決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樓主的情況 只是想凹多半年的保固 沒成功
就開始 寫一些 語帶貶義的情緒性文字
類似 低級套路 .......這種批評
還上來01寫了一大篇 來討拍 還真的蠻閒的
sp006780
是"凹"嗎? 車商自己寫了送半年保固
jerry_liu426
如果當奧客可以不用被扣錢,應該大家寧可當奧客吧
懶人包
1.客人去店家買東西
2.店家說廣告上送的服務其實要加錢才有
3.客人不爽但還是買下去,買完在店家評論中提到他們這樣的廣告宣傳手法
4.店家不爽,客人怎麼可以攻擊我們的行銷方式
5.店家要求把車收回來,生意不爽做了然後再拍個片說自己沒賺多少

誰管你賺多少,老老實實做生意會死喔
遊戲規則白紙黑字訂出來,不要到現場才說這個要加那個沒包之類的
出事再來哭自己很可憐,一台車賺沒多少還要賠商譽
拜託,二手車商名聲爛的原因你們自己不清楚?
吼吼吼~~
就跟花了錢叫了兼職的,文宣上說好可以不用戴,到了現場才被告知要加錢,拒絕了還要重新找重新談,訂金還可能拿不回來
fj510
整體來說滿意,但是要抱怨還是可以,有花錢當然可以評論阿
車商沒有先把保固半年事情說清楚, 剛看完影片車商也沒針對的你的問題指出,只說車價多少多少,很佛心,但是這跟車價多少沒有太大關係,至少要讓消費者知道,而不是買了才知道半年保固是要在花錢,畢竟車商文宣會讓人認為是有保固半年,但你陷入該邏輯時, 後面在提保固半年,要花費是會讓人心情不爽的


若廠商先把半年保固加進去, 加在車價上, 相信也是賣的出去又讓人感覺老板佛心,就是真正的買車送保固
chihjen3508
板主 po出來是好事,畢竟優資車商有這糾紛, 也能讓2手車市場更清楚,杰運老板也是讓2手車市公開透明的推手
sp006780
你賺多賺少你家的事 承諾的就不要打折 覺得虧就直接拉高定價賣 不要在那搞小規則
個人有看杰運汽車的影片
影片拍得好看
自己也常在看

這件事情,樓主的角度出發點
一個YT做的算是有知名度了
保固實情寫清楚有那麼難嗎?

不過
杰運汽車不爽大概是用"低級套路"這個詞
讓老闆不爽了吧
畢竟人在社會走
圓融一點
如果流言只是寫說,保固只有37天,要買保養才有半年保固,與網站上刊登的不同,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甚麼誤會?買車的消費者記得確認清楚。
希望網站可以寫出詳情,讓消費者知道,這樣子也許事情就不會鬧大了

純屬個人想法
畢竟人在社會走
以和為貴大家都是為了財
何必為了這樣,鬧的難看呢?
moki1111 wrote:
補充一下:今天的導火...(恕刪)

kevin-TWN wrote:
坦白說台灣的一些消費(恕刪)


看當初寫的是訂金還是定金,還有合約書的內容

有時候確實是無法退的
satck371 wrote:
個人有看杰運汽車的影(恕刪)


其實官網上算是有提到,但是沒那麼直接,應該是不到誤導消費者,但很明顯是文字遊戲
moki1111 wrote:
車況好最重要啦,保固37天,網站上是寫網路訂車直接送半年保固,但這後來又說要買大保養才有,那個人覺得網站就寫明白點,畢竟這種低級套路:保固半年..PS.買保養才有送保固哦!真的是也讓早年很多買過中古車的朋友不屑的一種手法。先給五星好評,後續交車後,再來分享心得到mobile,標題看要打:買車千萬別草率;還是打:挑潔身自愛的車行,買車也能像買菜。

簡單的說就是 樓主抱怨的點在於保固 未透明公開且有條件
而車商對於紅字的這段話感受到顧客是明顯的挑釁、威脅,寧願不賣

樓主抱怨點沒錯,低級套路讓人觀感不好
車商也沒錯,人家是網路車商,會很看重評論,在車商立場這就是威脅
反正事情沒各說各話就好,大家可以對這事評論
吼吼吼~~ wrote:
看當初寫的是訂金還是定金,還有合約書的內容

有時候確實是無法退的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表示,台灣的法律沒有「訂金」,只有「定金」,若消費者在簽約時寫成「訂金」,法律效益與「定金」相同。 而據《民法》第249條規定,買方付定金後,如果反悔,不願履行契約,不可要求賣方退定金;反之,如果是賣方不履行契約,則要退還加倍金額的定金。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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