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車很麻煩。除非是a車b牌,才有可能不會被抓到,就如同上面舉的例子,找一塊同款同色的牌來掛。不然被拖了,真的只能自認倒楣。不過a車b牌,又有違造文書的嫌疑。所以沒什麼本事的人,還是少碰為妙。只有使用權,但是銀行所擁有的是所有權,當然看到車就拖了。而路上在找權利車的人,真的就如同上面說的,比想像中的多很多。
其實這種事情有解,而且已經流傳很久了,就是所謂"子母車",也就是買一台權利車,再買一台一樣的事故車車牌...........以那位花30萬買300萬車子的老兄,其實最多再花50萬,買入同型同年分之事故車引擎+大牌,恩恩....... (大家都知道的,不多說....)
買權力車開先要有私人專屬單獨車庫來停車,外出時車上一定有坐人看車,再不然把車弄的髒亂不堪且車身貼滿亂七八糟貼紙,車子外觀破舊不堪讓尋車人看的到拖不到,或者是看到了也懶得理會;因為殘值無幾自然放棄.以上做不到,就甭想去買那權力車.
有一個方法比較可行一點,例如假設我本人有一個藍色馬自達3,但我車子開去撞電火柱,結果車廠開給我的修復報價是二十萬若我選擇不修理,但保留事故車大牌,然後花十三萬去買一台權利車(和事故車同年份同色系)之後再找一家熟識的車廠打磿車身號碼和引擎號碼,並換上原本事故車大牌這樣作的話安全性應該會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