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責任佔大大部分....最新的道路條例已經沒有過不過半的問題了....只有路權優先的問題而直行車的路權大於轉彎車本文摘錄自2003.10.17 中國時報 車禍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為提升交通安全與秩序,內政部警政署決定,明年起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概念,交通事故不再只是車輛的錯,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事故責任認定完全依視道路的路權,大家必須各走各的路!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何國榮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規定均將撞人或撞車者列為事故責任者,致使許多行人常毫無忌憚的違規橫跨馬路,或是轉彎車輛加速抵達車道中心點,以取得車道的主導權,險象環生。國內用路人遵守路權的觀念薄弱,除增加行車危險外,並造成肇事責任歸屬爭議不斷。何國榮指出,「絕對路權」概念就是車道是給車子走的,行人必須走人行道、地下道或天橋,不能任意行走於車道上;汽、機車亦要依道路標示分道而行。汽車、機車或行人若行於非自己的道路上,即觸犯到他車或他人路權,一旦發生事故,違者必須負擔絕大責任。其他部分請參考這個討論串 詳細多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635625&p=2
godjesus wrote:主幹道優先這我懂但是我是看到沒車才轉出來對方的車起碼也60在飆(警察說下雨天+摩托車~~不會有煞車痕)所以她飆很快也是我的錯囉??因為我要等他飆過去在轉出來??那我應該會一輩子都在那的地方等轉彎吧...(恕刪) 你看到沒車才轉出來?那撞到你的機車是啥?幽靈馬車嗎?他飆很快是他的事 就算他時速200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這條絕對跑不掉你最後一句有可能嗎?一輩子等在那邊轉彎?
一定是你的責任比較大 我百分之一百肯定因為對方是主幹道 又是直行車 重點是 對方是小車 你是大車如果對方有受傷 還可以告你刑事 傷害所以摸摸鼻子 好言好語跟對方和解吧我是過來人 之前那一次賠了快20萬 好家在有保險 不然就慘了
godjesus wrote:主幹道優先這我懂但是我是看到沒車才轉出來對方的車起碼也60在飆(警察說下雨天+摩托車~~不會有煞車痕)所以她飆很快也是我的錯囉??因為我要等他飆過去在轉出來??那我應該會一輩子都在那的地方等轉彎吧...(恕刪) 既然提問者沒有辦法接受人家認為是你錯的論點的話,那提出來討論的意義就等於是零了...只希望聽到好聽話的話...那在家裡跟阿爸阿母訴苦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