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815 wrote:
兩個都有告,只是民事...(恕刪)
大大..在此跟你分享一下.没有別的意思..說的是事實.並不代表就沒涉及誹謗.就像你罵一個智能不足的人白痴或散佈別人的私德如通姦等..跟公共利益無關.這還是會涉及誹謗罪.當然就你的部份若是事實.是沒誹謗的問題..另外個人是覺得.單看你所po文內容.你們引起的糾紛是在事後保固問題.你付錢買到你想買的車.這在法律上是很難認定有詐欺意圖.就如同你跟人買吃的.老闆說很好吃.超好吃.說到你心動花錢買來試吃看看.結果難吃的要死.跟老闆所說不同.這能算詐欺嗎?.
小弟個人是認為.你最大的問題.應該是要求解約退車.還錢.可以的話連其它.因此事造成的損矢.一起求償.而求償就分二種方式.一種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最省事.但若没成立.會浪費很多時間.另一種是直接民事.要求解約.和賠償你這段時間的損矢..二種方式都可行.但需注意.刑事若不起訴.就要直接往民事去了.最好不要聲明再議..對你會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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