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五性感帶的誘惑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影...(恕刪)
這個板的案件很簡單的前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跟你這個沒有關係
你這個又是另外一個案件了
請局限在同車道前後車的狀況下
天使的誘惑 wrote:
如果你要用因果論~那你直接說如果那個機車騎士的家人沒生下他~就不會有這場錯了~
這起車禍的原因~單純樓主沒保持安全距離~如果車速不快~又有保持隨時可煞停的距離~
還會有糾紛嗎? 樓主至少也要負點責任~而不是推說都機車騎士的錯~
騎士只是違規~並沒有"肇事"~你明白嗎?搬法律出來~樓主只會拿石頭砸自己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