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沈 wrote:台灣的司法跟人民的常...(恕刪) 嘗試盡過力了,就不會後悔。"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惟賢惟德,可以服人"我到處宣傳遠通電收"扣款失敗"的 不方便,我想也有壹定效果啦!!
我來先預言一下好了,明年二月開始使用eTag,高公局為了衝使用率,絕對會採用差別費率的方式,比方說八折到九折(小型車32~36元)左右,這樣可以吸引車主趕快換裝(或安裝)eTag,剩下的十個月一定加緊宣傳,如果能衝到六成五她就算初步成功了,等到102年實施里程計費的時候,再用費率的調整慢慢賺回來,反正高公局從來沒有公佈里程計費的費率,它說多少你就得繳多少,沒得商量!
這個政府已經沒救了檯面上那些政客不管藍綠橘根本不想桶這個蜂窩只有靠我們人民繼續持續抵制高公局也有回有類似的郵件也把他轉給監察院了大概也不期待收到甚麼結果高公局已經護航到底哪有裝置設備就達到檢覈點?是不是上路就算100%使用...真是可恥啊
實在很可恥.只要遠通架設設備 (所有交流道口的設備端)就能達到所有檢核點.交通部自行放棄之前合約中更有力的檢核點 (使用率)現在即使使用率低到5% , 也合於合約規範了.這就叫做"已另設檢核點"嗎?交通交通部護航到這個地步, 請問強欲要人家信其清譽,有何道理.表面上看, "交通交通"部宣稱讓遠通額外投入10億的車上機成本 , 比一年罰 1.8億更有道理, 到全線上路日, 罰3億更高.實則, 建置站點無線接收器的成本更低於 1.8億只要完成建置即過檢核點. 不再會被罰.遠通即使以後不肯出資車上機, 也無法可罰.屆時這班小丑又要叫什麼合約簽得爛之類的理由,現在交通部隱而不宣的是.所謂遠通應全面負擔新車上機成本, 指的是限時搶購, 大家請屆時瘋狂搶裝, 因為合約新條件載明, 是在"期限內"免費裝機而且請小心輕放, 打破請自費. 一次性的.凡是出面的官員未鄭重告訴大眾這麼重要的一點,他就是在護航.打著國家政策實則護航則團實在太可恥了.讓遠通這次花10億畢其功於一役, 限時免費,一次過關, 以後一年收20億 (200 多億的8.5%),一年回本. 賺12年.只要花電費, 等於趟著賺.官員:這樣你還過不了檢核點就幫不了你.退休後可以到相關企業大家族高薪高車馬費享清福, 難怪每個官員搶著按讚.
我從不認為遠通會"多"付出台幣十億,這個數字是它自己講的,也沒看到什麼證據佐證,何況這不是原本計程收費就要建設的設施嗎?只不過是把紅外線變成微波而已,這是遠通當初自己推紅外線系統的失算,連這樣扯的理由都可以拿出來講,高公局也能夠接受這樣的說法,這不是吃人民的豆腐是什麼???
高公局的答覆為:遠通公司提出整體解決方案,將因此額外再投入10億元以上,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100年4月15日至101年12月31日則為3.13億元)之違約裁罰金。【奴才好心疼啊!】本局將監督遠通公司落實所提整體解決方案,若未依約定執行仍再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起開罰。真是令人作嘔!
什麼都要稅,什麼都要錢,什麼都要黑,試問"政府"真的只是剝削小老百姓,造福廣大的有錢人嗎?偉大的交通部,牌照稅,你年年收,卻從不換塊"金牌"給我,燃料稅妳年年收,油我自己買的,還要附稅給你,偉大的高工局,高速公路是我們付稅蓋的,附過路費給你維修的,摸著良心,請問你維修的如何,你還要一直往財團那邊靠嗎???以上是小弟的"自言自語"是該換人做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