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
大大謝謝你^_^
iverson78108 wrote:傷害罪屬於刑事案件

以法律方面來看是屬
XD 不錄對方影像的原因是
對方會有戒心

除了手機外,我都會隨身帶著小DC
DC可錄影/拍照(車子損壞狀況+周遭環境+相對位置)
拍完就關起來,除非對方一副喝酒醉的樣子

手機就想辦法開錄音,不經意地與對方談談
之後有人教也來不及了

黑輪桑 wrote:
這招真厲害,筆記筆記...(恕刪)

kikipinkword wrote: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恕刪)


所以新車丙式車險不可少

老車就保任意第三人

你有保丙式這些廢話都不用跟對方囉嗦直接由保險公司處理
直接提告吧!
請保留妳的驗傷證明和維修收據,如果有就醫請開醫療證明和保留所有醫療收據。
請民事跟刑事一起告,刑事部分請不要跟對方和解,如果要和解請開天價。

追撞就是100%責任,妳也不需要證明對方是否有講手機,因為她不管有沒有用手機都要負全部責任。
還好妳有報警,現在不負責的人太多了!

kikipinkword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昨晚小...(恕刪)


我從不聽單方面的片面之詞...看了小姐您的留言
感覺你好向仗著"後車撞前車"這點,想小撈一筆喔~呵呵

s8888888888888888 wrote:
我從不聽單方面的片面之詞...看了小姐您的留言
感覺你好向仗著"後車撞前車"這點,想小撈一筆喔~呵呵

後方追撞百分百肇責,只能說活該
s88888大大
小妹知道網路上
問題一出一定會有來自四面八方
的言論~所以每位大大建言
小妹都虛心接受
當然今天我所發表並不是來上面
希望所有大大都贊成我的狀況
但說實在的~如果要靠被撞
然後讓自己脖子扭傷還要不斷受氣
去撈這筆三萬塊的錢…似乎也太辛苦了一點
先提出傷害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民事附帶賠償!

千萬不要先提民事賠償,可以省去一些費用。

簡單的説就是以刑逼民。

不要在跟對方囉嗦了直接去告讓他知道很多事不是耍賴就沒事,到時只需等他來找妳換她緊張了。

以上是個人淺見,希望對妳有幫助,如有錯誤請更正!
大大感謝你的幫忙提供的建議喔~
chun347 wrote:先提出傷害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民事
後車推撞前車就是不對!
個人經驗談:
1.車禍當下有作筆錄、驗傷就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2.法院檢察官傳喚陳述事實、表達對方不願合解請檢察官依法起訴。
3.對方肇責、調解不成下檢察官微罪起訴申請檢易處刑。
4.此時提出民事訴狀(形事附帶民事自訴免裁判費),避免後續無法求償。
5.法院調解庭最後一次和解機會。對方願意和解就免判易科罰金、不和解就易科罰金+過失傷害案底+民事賠償。

車禍當下都講的很好聽等真看到報價單就開始擺爛,這種人一定要到上法院時才會低聲下氣...我一開始也是車損+醫療約兩萬多對方不願意,跟我說醫藥費1000塊要就來不要拉倒!提告後半年簡易處刑確定和解庭和解對方賠償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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