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肇事出險後=一個免費的法律顧問陪同處理+幫你賠錢根對方和解&周旋...請問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你部會上網哭"估"一下民法上求償範圍,你知不知道在刑法上你只要有一成的肇事責任對方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附帶要求民事賠償?你如果這麼不理性&在乎?不會將保費核算一下(含車體險)然後自己存在銀行"定存"等發生肇事時拿出來賠~看夠不夠?一整年沒出險時"保費"依舊乖乖在銀行"定存"生利息這樣不是很好嗎?能夠和解你懷疑錢賠太多?你很閒很想上法院是不是??讓法官判是不是?刑事部分易科罰金兼留個案底是不是?按照你的邏輯萬一你開車不小心撞死人,要不要保險公司派一個理賠員代替你被關?拜託~請以後不要再發這種北七文好嗎?
(我自己親哥哥案例認為保險只保強制就好...有天跟機車發生車禍騎士骨折,因沒保任意險整個過程只能一個人去跟對方協商和解最後和解賠了"新台幣"35萬元整.....看完你會不會比較舒服一點?)
mobil123 wrote:
我發表這篇文,沒有...(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