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mentchang wrote:想到之前自己賣車 ...(恕刪) 說要買,然候又沒帶定金,也應該沒簽約,這麼芭樂的話術你也信,就不能怪別人了。去看中古車,聽最多的是老闆說這台昨天有人出20萬要買但還沒付定金,你如果喜歡,今天能下定算你18就好。
樓主又還沒簽約,不用怕反而是鄰居這麼急著想要賣很可疑以前賣二手雜物,其中一位買家毛一堆後來也沒賣給他,對方氣pupu也不能拿我怎麼樣對方想告,跟告得成是兩回事樓主別擔心了頂多讓人覺得你是沒信用的人以後別這樣了比較慘的是跟鄰居有糾紛
以合約精神來看口頭合約是成立的,但是合約中又沒有載明雙方的權益與義務,又沒有訂金,也沒訂罰則,所以不管買賣雙方拒絕履行合約,雙方都不能怎樣。之前也自己賣過自己二手車,跟買家說可以付訂金,也可以不付,付訂金車保留一定時間,屆時如果沒車就賠定金2倍。但如果是不付訂金,我就還可以賣其他人。
ivy6685 wrote:最近鄰居要賣車,我們看過價格也談好要買, 但因為自己覚得怪不買了...(恕刪) 社會大學現在又教了一堂課,若是自己還沒想清楚的事,千萬不要隨口答應、不要表現出同意的意思,因為一旦表示了同意,不管是買賣、租賃、甚至是借貸、幫個忙,都已經跟這件事情扯上關係。只要還是表示不要,就跟這件事完全沒有關係,所以在自己還沒想清楚之前,好、要、同意請千萬別說出口。當然,即使是現在,還是可以耍賴,反正又還沒簽契約、又沒白紙黑字,口頭、Line 講了算嗎?當然可以這樣主張,不過這樣也是破壞這個社會信任度的一份子。社會信任度、個人信用都是很難建立的,有了信用,交易可以減少很多成本。因為人與人之間若是沒有互信,交易一定要白紙黑字才算數,那買賣一個相對複雜度較高的東西 (車子、房子...) 在契約上要窮舉多少條?若沒有互信,需要有多少保護自己的成本?每條合約條文都要給律師看過、每個商品、筆電、車子、房子購買前都要給專家檢查過、付款都要通過交易保證,每個中間都要賺一手,想買個東西要先花掉多少中間成本才買得到?連一個鄰居、常會見到面的人都可以搞成這樣,以後鄰居還要往來嗎?若臨時有事,最能幫忙的是近在咫尺的鄰居?還是遠在天邊的親戚朋友?可以自己思考一下。若已經成年,請試著用成年人的角度思考事情,不小心答應了,請認真面對,買個禮盒上門拜訪、誠懇地跟對方道歉,說明自己的苦處與緣由請對方諒解,相信對方也不至於繼續為難下去。用不接電話逃避問題?我只能說這真的不算是一個成熟的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