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車車聯盟啊 認證車啊 看看就好了前年我為了要買一台中古書也被誆了好多次最後跟一家沒聯盟的買買了一年多來 倒是很滿意那種認證車啊 店內可能只有1%是而已其他都嘛不是!!!而認證車 的車價又高 也不會想買!!其他不是的車呢~~真的很多都是有問題的。
買賣糾紛一切都已來不及!像一開始在履約上面都記註上哩程及各大保證,這樣才是保護自己的好方法!2手車商那麼多,尤其認證聯盟好幾個系統!怎樣去分辨就靠消費者自己判斷,及業務如何說明對於消費者的權益如何保障?不是2手車都不好,一樣米都養百樣人了!世事無絕對!chiu700807 wrote:SUM.HOOT.S...(恕刪) 如果有車商願意跟你去驗證勒?無誤的話你不要殺價原價購買這樣就好了!驗車費也算你的!有問題就不用買!驗車費算車商的你覺得如何?
我是沒買過中古車但身邊有買過的人真的是十台有九台都譙得要死買中古車直接跟原廠車商的中古車部看會不會比較安心一點或者看有沒有親友的車要出售的直接接手會比較了解車況台灣買中古車真的問題很多,樓主也不是第一人了套一句以前我爸認識修車師傅講的:車子如果好開又沒問題,有誰會想賣!
我不知道你手上有沒有當初的買賣合約,若有我可以幫忙看一下內容是否有對你有利之處。純以民法而論,你有空間可以主張損害賠償、減價收受(兩者差不多結果)或者解除合約(也就是退車)。貼幾條民法規定供你參考:354: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解讀:這台車顯有非無關重要之瑕疵,且欠缺其所保證之品質(因為引擎故障燈號不是電瓶拔除的原因))359: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解讀:解除此筆買賣合約並非顯失公平)360: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另外,今天這台車顯有瑕疵,且瑕疵屬於引擎故障燈號,可謂是重大瑕疵。而這個瑕疵在第一次試車的時候你有提過,但對方推說是其他原因(但這部份可能是他判斷錯誤,不必然是騙你)導致你誤信而購買,依據民法第92條: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對方若明知該車並非拔除電瓶導致引擎故障燈亮,為了讓買賣成交而故意以不實資訊欺瞞而使你誤信而為購買之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銷的,撤銷後買賣合約便自始不存在,雙方互負回復原狀之責任。以上民法相關的部份,建議妳可以直接找消保官處理。另外一個可能更有效的方法,就是告車商詐欺,但是否成立還是要看具體情形而定。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另外,不管你打算怎麼做,在未明朗之前,車子請維持原狀,最好送到第三方車廠檢查後保存,以利後來妳舉證。
1.聽您的陳述,車輛好像還能開,只會亮故障燈,建議您可以上車友網站,請族人介紹外面的保修廠,也許可以獲得解決的方法.因為原廠通常對未改裝前的車子比較熟,改裝之後可能他們也抓不到問題.2.別再相信剪獅子的鬃毛就能長出頭髮的傳說了,各大汽車聯盟,廣告打很兇,但是活生生的例子一堆,所以還是奉勸要買中古車的車友,花點錢直接拖去萊茵驗車,別再相信花言巧語了.3.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1678317&r=4&p=2網友"和旺二手車"與"3a1993",要不要出面說一下這案例哪裡不符合全額退費的地方?該不會是亮故障燈,但是引擎還沒掉出引擎室,所以不算?啊~忘了說買主願意賠五萬,車行還要咬二十萬這件事情了.還有怎麼就沒看到所謂的xx聯盟的人出來解決或協調這位網友的困擾呢?原來這就是有保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