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答是非題:發生車禍了,該車製造商應否負連帶法律責任?

不應該
因為開車不能使用手機
且法規也規範了!!
這樣發生了車禍,怎能叫車廠賠償!?
怎麼說都說不過...

dpeng678 wrote:
某牌汽車雖已內建由方...(恕刪)
不應該

行車禁止使用行動電話
要撥電話
請靠路邊臨停
通完話後再上路

不要為
不遵守法規而找借口

North608 wrote:
在商言商, 如果S6...(恕刪)


市場不夠大
代理商也不會去改中文化的
所以車沒熱銷也不會怎麼樣

最好的辦法是要讓很多潛藏客戶去反應中文化的問題
讓車商了解介面中文化對市場的影響
車商才會去注意
(老客戶都買了 他們比較不會理會)

cckuok wrote:
當你眼睛看著中控台的...(恕刪)


這位朋友兵棋推演得更深入了,好樣的!另謝謝多位中肯的回應:開車時,如需打電話,請務必路邊停好車再打。

詳讀本串的伙伴們,應當知道這是一道虛擬題,是在找方法敦促車商提供繁體中文介面時的一個嚐試。能夠順道帶出正確的駕駛觀念,是很好的事,非常謝謝各位共襄盛舉。
不應該
應該要吊銷車主駕照,以免危害他人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應該」請打電話來 或正要打電話給他的「某人」負責

因為沒打或沒接這通電話就沒事了...
否 不用 不必 不需 想太多

駕駛習慣 人文素養 人格品德

要是要連帶負責

誰敢賣車 誰敢做生意 好笑的文

太閒沒事做嗎 開這話題
dpeng678 wrote:
某牌汽車雖已內建由方...(恕刪)
如果是車主因打電話出車禍
車廠不應該負甚麼責任
~~~~~~~~~~~~~~~
如果駕駛打電話出車禍 怪車子爆衝要車廠賠的話
駕駛要負加重責任
刑法
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車廠不是甚麼狀況都沒責任
如果車子全面性ABS+ESP會失靈
像Ford Mondeo那樣
又不召回的話
那出車禍車廠可能要負責
什麼問題都要怪別人, 可能是小時後跌倒媽媽不唸他不懂得要小心反而踹地板幫他出氣養成的.
突然想到昨晚的新聞...那個逢甲大學的學生期末考不好,不知掌自己嘴反而踹機車出氣的畫面.
假如國中英文老師沒把車主的英文敎好,而車主又買了一台中控台顯示不支援繁體中文的車,車主不得不用手機撥號;如果因此發生車禍,該英文老師應否負連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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