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胎紋不足1.6公釐 將吊牌明年起強制納檢

很好的政策啊...不然留一堆馬路兇器在路上害人...連輪胎都換不起就不要開車咩
不過有個問題
假如有人輪胎吃胎
那是要量厚的地方還是薄的地方
雖然說有吃胎也是該換掉
早就該做了~

只怕政府被民眾一抗議就又變成了縮頭龜不取締了
king97878 wrote:
其實,小貨車,麵包車...(恕刪)


其實再生胎的使用跟製造都有相關規範
製造方面的我不熟
不過使用上.........
有規定公車、遊覽車等載人交通工具不能用
而卡車、砂石車、聯結車等運輸工具則不能用在轉向輪上
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卡車都是前輪超新....後面的就破破爛爛

不能用在轉向輪是避免胎面剝落或爆胎時,車輛失去控制能力
而後輪....起碼四顆,爆一顆還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可以路邊停
如果是前輪.....恩....祈禱附近沒車跟人吧...

---
至於路上看到的脫落胎皮,那是製造廠的問題
(簡單的說,就是製造廠用舊製程或者沒按照標準來)

Nigg wrote:
不過有個問題假如有人...(恕刪)


吃胎....
先去重作定位跟檢查底盤吧 XD

如果以安全角度來說,量薄的地方
不過大多數的人都是拿厚的地方來看吧.....
(台灣人很鐵齒的....)

---
我之前輪胎的胎壓都會打高點,中間都比較早磨平
只要快到定位塊(大概還 1mm) 我就會換掉
因為換四輪可能一萬元,不換要撐一下,可能要花更多甚至自己的命也賠上....
感覺不錯啊~
該換就換~
沒胎紋還上國道,是想殺誰?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沒有人叫你一定要開車啊!這個規定本來就有只是加了強制吊牌而已!你駕照用買的嗎!加入主被動安全就比較安全嗎!你要買單嗎!當輪胎失去抓地力什麼狗屁防滑都沒用!那只是幫助你,不是一定不會打滑,照你你的意思有防滑就不會打滑,那打滑是不是要告車廠欺騙銷費者!胎紋低餘1.6mm都快光頭了!你沒去驗車過嗎!業者有權力不讓你過!你知道嗎!

Chark.tw wrote:
(簡單的說,就是製造廠用舊製程或者沒按照標準來)...(恕刪)


感謝您的資訊...

高速公路上,一堆掉落的再生胎皮....造成的車禍,難道比1.6MM的胎紋還少了...

一:1.6要查,要管....是正確的~~~

二:再生胎,再生胎皮....也要"即時"管管了~~

以下...."階段性"時程,納入管理檢驗~~~

三:遊覽車體安全...."階段性"時程,納入管理檢驗~~~

四:汽車的撞擊測試,氣囊...

五:主動安全,統稱~~歐:ESP;美ESC

六:....蒼蠅要拍,老虎也要管,為官者雖為己利;但是亦該為所當為,做正確的事.....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強力支持這項政策! 那何時才會推燃料稅隨油徵收啊? 本來就該要使用者付費了,汽油用多少就付多少稅
有些人就是寧可花大錢去吃到飽餐廳,
卻不肯把磨的差不多的胎皮換掉,
現在極端氣候,動不動就下大雨積水,
胎紋不夠,
就會發生水漂造成車禍事故,
到時不就得花更多錢.....
大貨車也該管管,
經常都能在國道上看到滿地的輪胎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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