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遭遇令人同情南部某大型Toyota營業所的行為讓人憤怒雖然合約中樓主也圈出"45天後交車"這爭議的條文但依照台灣消費者保護法原則上應該可以獲得妥善保護要南部某大型Toyota營業所陪2倍訂金應該不可能但能拿回全部的訂金或合約上的商品應該沒問題至於多等待的時間,好的所長會帶者鳳梨酥上門致歉但依照南部某大型Toyota營業所銷售業績這麼火熱的狀況來看,很可能沒空處道歉
怎麼又是南部???真糟糕!!!!我去年十一月在五甲買台2.0的國民車,結果今年九月底營業所的某業務就拿著我留在Toyota的個人資料,在完全沒有電話告知、得到車主同意的情況下,就直接開車衝到我家來談下年度的車險。對了那天是晚上九點多,我越想越不對,這樣沒有違反個資法嗎?後來發MAIL詢問Toyota原廠課服,結果是居然沒有針對消費者隱私問題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回答,還反過來要我提供個人資料給他查詢。所以呀,Toyota是好品牌,但是代理商的職業道德要再加強。下次假使還要買Toyota的車子,我想我會回國都買了~
直接提告求償開協調會如果談不成就上法院順便找媒體爆料但是真正麻煩的是45天"後"這個後的解釋...文字遊戲在法庭上是很可怕的這可以被解釋為"過45天以後再交車,但並沒有說明最晚哪時候"換句話說,也可以說是要第46天開始才能交車!那就真的很麻煩..再來就是配備,這部分就沒甚麼好說的了有沒有人覺得這會上電視?
Donini wrote:真的很無助!請大家幫...(恕刪) 付訂金10萬元,合約註明"45天"後"交車"。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車商沒有違約喔 合約沒有說45天內 他可以解釋45天候 也就是46天 47天 48天 看車商心情喔你會輸耶~ 商車也不是傻傻的 他要玩文字遊戲 頂多退回你的10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