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1991 wrote:對方卻一直推拖遲遲不肯過戶...(恕刪) 對方不過戶,那車子就還是你的,到警局報遺失就好了,或直接到監理站註銷牌照,真奇怪,這種人算朋友嗎?不然好人做到底,朋友沒空,身份證拿過來,幫忙辦過戶,順便去辦兩張信用卡[贊][贊][贊]
Alen Hsu wrote:對方不過戶,那車子...(恕刪) 對方付了錢。買了車,所以車是他的。告遺失告侵佔??玩國家法律嗎??傻了嗎?但是沒有過戶。。所以牌還是原本車主的。原車主有權處理車牌。要過戶要註銷都可。請把車牌跟車輛。。分開,這是兩件事。買車歸買車。。買牌歸買牌。車輛是跟人買的,牌是跟政府買的。就像你的手機跟電信公司是兩件事,道理是一樣的。如果有天我賣手機忘了拔sim卡怎麼辦。。。直接sim卡報廢啊…同理。。謝謝,打完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