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一下爆料公社
最後再哭哭
就一堆鄉民會挺妳了
加油




你的案件請律師發函也不一定有用,全台灣保險公司理賠條款,都是經過交通部保險司訂定的,去年及今年已有多家保險公司未依保險條款逕行理賠與客戶而被罰款,聽清楚是〝有賠喔〞,罰款金額由幾十萬至幾百萬,你要了解到你未當下報警,保險公司合理懷疑你喝酒,只是不敢說怕被你告,所以只告訴你快備案不然會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不管是刑法或民法與理賠不理賠無關,那是保險公司提醒你而已,依照保險條款.............不用理賠,但所有的事情都非2分法,現在的保險是從人及從車制,每台車都有其保險係數,且會依該車輛歷年來或往後之出險數來調整,不依理賠條款逕行出險理賠,保險公司會被罰款,如該車輛出險夕數調漲,那就是所有跟你買同款車輛的人,保險都調漲也就是全民買單,你也許會說撞車是事實,但你如何舉證你沒喝酒駛離現場,未何不立即報案或備案,是你的疏忽非咎責於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可以等你提告待法庭判賠,也不用冒會被金管會,依未依保險理賠條款而逕行理賠而被開罰,保險公司理賠不理賠你這案件都2難。23015432 wrote:
出來裝一下可憐再上...(恕刪)
Edward62 wrote:
謝謝大大,我很認同您所說的,法條我也看過,當然第一時間沒做是我的不對,所以就如您說的要很多的東西去證明,
另外,如果肇逃成立的話,那我應該被開罰單且另外被吊扣駕照,
但警方開給我的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我想有沒有肇逃應該也是警方認定是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