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lv0812 wrote:
去年年初購車時,參...(恕刪)


要不要直接去告總公司

由公司內部去追究

省的麻煩些?
總公司說 : 我抽獎都這麼乾淨沒作弊了~ 沒想到被自家業務給矇了~
哈哈哈, 網友果然一面倒支持樓主提告...

最後呢? 網友出一張嘴,

然後樓主提告要花很多的時間, 精力, 體力去搞這些事...

至於車商, 他可以回樓主說, 這是車主跟業代之間的事,

車商從頭到尾都沒介入, 也不知道業代怎麼跟樓主溝通的...

不過這邊, 樓主, 你先發個存證信函吧...
樓主一定要提告
且不用先存證信函(沒用)
直接上法院比較快
直接告吧,時間和精神上的問題+1

如果你很龜毛或者很在意,就大膽去做就對了!

來卡位~且追蹤後續!

Cornelius wrote:
樓主一定要提告且不用...(恕刪)
+1 支持






poimm321 wrote:
1.鬧大.上新聞....(恕刪)

hopelv0812 wrote:
去年年初購車時,參...(恕刪)

真誇張!!!!!支持版主鬧大,我相信版主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1
把事情搞大一點吧...近來水果日報很缺這類新聞的
侵占是屬於刑法公訴罪
柚子哥 wrote:
民法..侵佔車廠....(恕刪)
報案比較快,都是 非告訴乃論 只要報案就好 司法機關必須主動查緝.
可附帶民事求償別擔心,如果用民法處理,變成您自己要舉証.

業務,拿走贈品,有侵占罪嫌;如果冒名簽領贈品,還有偽造文書罪嫌
車廠,偽造文書罪嫌:你並未取得該所得,卻偽造所得資料登載於您名下


P.S.:最近發現被人冒名辦理汽車出險,登載肇事記錄於名下,造成其他車輛保費增加,
透過金管會投訴,
保險公司私下找我說他們也是被害人,
請保險公司通報司法機關,
也說不方便(被詐領保險金,不方便通報司法機關???),
只好自己報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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