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網友果然一面倒支持樓主提告...最後呢? 網友出一張嘴,然後樓主提告要花很多的時間, 精力, 體力去搞這些事...至於車商, 他可以回樓主說, 這是車主跟業代之間的事,車商從頭到尾都沒介入, 也不知道業代怎麼跟樓主溝通的...不過這邊, 樓主, 你先發個存證信函吧...
報案比較快,都是 非告訴乃論 只要報案就好 司法機關必須主動查緝.可附帶民事求償別擔心,如果用民法處理,變成您自己要舉証.業務,拿走贈品,有侵占罪嫌;如果冒名簽領贈品,還有偽造文書罪嫌車廠,偽造文書罪嫌:你並未取得該所得,卻偽造所得資料登載於您名下P.S.:最近發現被人冒名辦理汽車出險,登載肇事記錄於名下,造成其他車輛保費增加,透過金管會投訴,保險公司私下找我說他們也是被害人,請保險公司通報司法機關,也說不方便(被詐領保險金,不方便通報司法機關???),只好自己報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