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裡的親子車位違停可以檢舉嗎

BigMac4Diet wrote:
別自曝其短了,你看是用殘障車證停在醫院接人的多,還是好手好腳去逛去逛美式大賣場的多?...(恕刪)

您也少無聊了,殘障不是只有斷手斷腳叫殘障
精神病也是殘障的一種
人家好手好腳怎樣還要掛個牌子在胸口公告對不起我是精神病?
很多事情不是你表面看到那樣
多點同理心社會更美好
如果你寧願家裡多個永遠醫不好的病人只是為了有一個好停車的車位
我相信很多人會願意跟你換這個牌子的
Fa1con wrote:
您也少無聊了,殘障不是只有斷手斷腳叫殘障
精神病也是殘障的一種
人家好手好腳怎樣還要掛個牌子在胸口公告對不起我是精神病?
很多事情不是你表面看到那樣
多點同理心社會更美好
如果你寧願家裡多個永遠醫不好的病人只是為了有一個好停車的車位
我相信很多人會願意跟你換這個牌子的...


聽不懂閣下的說法,你的意思是到大賣場好手好腳但停殘障位的都是"精神病"?想到我常跟這麼多精神病一起逛美式賣場實在令人驚訝。你這種敘事邏輯除了硬掰,不知道想表達什麼?跟你說違規行為你不以為然,拿出法條你卻開始鬼扯,在台灣這種貪小便宜的行為還是秘密嗎?

殘障車位的設立是一種社會尊重並照顧弱勢的進步制度,但是法條再細都無法阻止鑽漏洞"濫用",這項政策是對殘政人士便利保障,並不是給殘障人士的親戚家人或是親友當作日常享受的福利,法條設計非常清楚。

殘障停車牌在台灣廣泛濫用的結果是造成更多不公平的現象,反而排擠了真正需要的弱勢者,濫用者不引以為恥,沾沾自喜的多有所在。這一版的人有在反對殘障車位或婦幼車位的保障嗎?沒有啊,大家反對的是利用個社會對弱勢的善意而"非法濫用"福利政策的人。跟歧視不歧視有什麼關係?

你嘴巴上說別人寧願多個醫不好的病人,這個說法實在是太惡毒了,簡直是莫名其妙到極點。但體諒你的語氣可能是病患家屬,不跟你計較。你在醫院找不到停車位,不正是殘障車位被占用的結果?這種結果是濫用的人造成的,還是一般車主造成的?抱怨搞錯對象了吧。

另外,你知不知道台北市有"臺北市敬老愛心計程車"?市政府有補貼(其他縣市也有類似的服務),不一定要自己開車到醫院。

https://tfcf1957.pixnet.net/blog/post/450721664
有人整理的資料,給你參考

BigMac4Diet wrote:
聽不懂閣下的說法,你...(恕刪)

我不是律師,對法規不是每個細項都了解
若遇到不合法你儘管可以大力檢舉
是合法的你也不必眼紅人家好手還是好腳
按你的言論可知你家根本沒病人
殘障車位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到底如此氣噗噗是為那般?
若只是一股心中正義的火焰無法掩熄
歡迎檢舉,我也會感恩您
網路上講述法條無助於現實
您既非警察也不是立法人員
讓台灣法治化是他們的工作,不是您的
下次回頭到賣場,我相信車位還是被無關人士占滿
有任何不滿,唯一能做的就是提起勇氣站在車前拍照檢舉
若是怕被人看到臉,怕被記錄器錄到不敢拍
那就淪為鍵盤上的正義
一點屁用沒有
至於我載著病人找不到殘障車位也不會只想著幹譙車位被占用
全台灣多少身障?
而一個停車場本來就只有少數幾個殘障車位
沒有一個是專供我家身障人士專用的
找不到就找普通車位
病人也不會真的就下不了車
何必像那些搶不到博愛座的老阿杯一樣
倚老賣老指著座位上的人罵
誰知道人家不是剛癌症化療完很虛弱需要休息
這不叫惡毒咒人得癌症
這叫同理心
Fa1con wrote:
我不是律師,對法規...是合法的你也不必眼紅人家好手還是好腳
按你的言論可知你家根本沒病人
殘障車位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恕刪)


在台灣有資格申請殘障手冊者數量不少,但並不是具有資格的都會申請,而申請的人也未必需要車輛,沒有需要的卻弄一張殘障停車證,用來幹啥明眼人會不知道嗎?我的一個同事具備資格就沒有申請,他覺得沒有需要。你的態度未免自怨自哀,認為上天的不公要由他人來補償你?

跟你的假設剛好相反,我的母親因為幾年前被違規車輛撞傷導致髖骨骨折(這對老年人是非常危險的傷害),有一些後遺症,目前領有殘障手冊,她也有一台名下的小車但不常開,登記殘障停車證。其他的家人親友住附近的完全不會想到把她的證放到自己車上圖方便(當地有停車免費優惠)。有時候假日回老家,開她的小車到市區晃晃(比較方便,順便幫她檢查車況),我也從不把殘障車證擺上,當然更不會占用殘障車位,因為這些車位要空給需要的人。

你做不到的,不代表別人也做不到。也不會因為很多人做不到,就倒黑為白。

社會制度的信任是建立在誠實的基礎上,巧門何其多,不誠實法律能耐你何?如果這項政策大家都濫用,真正需要的人便被排擠了,而因為濫用造成社會反感,想要增加更多殘障福利車位豈不更難,最後害了誰?婦幼車位就是一個濫用的極致,美其名為婦幼福利幾乎樓梯附近全被大量劃設,但我觀察上班停車的公有停車場,絕大多數都是被無恥占用。
不用公告,不用對不起

好手好腳不要停在殘障停車格就好

那是留給行動不便的人用的

Fa1con wrote:
您也少無聊了,殘障不是只有斷手斷腳叫殘障
精神病也是殘障的一種
人家好手好腳怎樣還要掛個牌子在胸口公告對不起我是精神病?
很多事情不是你表面看到那樣
多點同理心社會更美好
如果你寧願家裡多個永遠醫不好的病人只是為了有一個好停車的車位
我相信很多人會願意跟你換這個牌子的
很多事情表面上無關

但實則息息相關

看你這人是深是淺

無關就不用管?那怎麼會常常有人發起地下正義包圍某某人家

真正肢障的停不了,別人為他們著想不行?

立這停車規範的初衷不就是如此嗎?

Fa1con wrote:
我不是律師,對法規不是每個細項都了解
若遇到不合法你儘管可以大力檢舉
是合法的你也不必眼紅人家好手還是好腳
按你的言論可知你家根本沒病人
殘障車位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到底如此氣噗噗是為那般?
若只是一股心中正義的火焰無法掩熄
歡迎檢舉,我也會感恩您
網路上講述法條無助於現實
您既非警察也不是立法人員
讓台灣法治化是他們的工作,不是您的
下次回頭到賣場,我相信車位還是被無關人士占滿
有任何不滿,唯一能做的就是提起勇氣站在車前拍照檢舉
若是怕被人看到臉,怕被記錄器錄到不敢拍
那就淪為鍵盤上的正義
一點屁用沒有
至於我載著病人找不到殘障車位也不會只想著幹譙車位被占用
全台灣多少身障?
而一個停車場本來就只有少數幾個殘障車位
沒有一個是專供我家身障人士專用的
找不到就找普通車位
病人也不會真的就下不了車
何必像那些搶不到博愛座的老阿杯一樣
倚老賣老指著座位上的人罵
誰知道人家不是剛癌症化療完很虛弱需要休息
這不叫惡毒咒人得癌症
這叫同理心

vipereric wrote:
我記得親子車位有一條寫著即使沒證,但車上載著6歲以下兒童還是可以停親子車格,那這樣檢舉是不是又有矛盾了

又一個亂發錯誤資訊,
停親子車位就是要證件,
何來沒證可以停的錯誤資訊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殘障有分種類與等級,符合可申請停車證者未必是手腳不全行動不便者啊!
MarsAIR wrote:
上次看到一台車在好市...(恕刪)
自己胡扯當然會有矛盾啊

vipereric wrote:
我記得親子車位有一條寫著即使沒證,但車上載著6歲以下兒童還是可以停親子車格,那這樣檢舉是不是又有矛盾了
5D3 wrote:


又一個亂發錯誤資...(恕刪)

這點我打去確認過了!
要「有證」才能停!
不是只要車上有汽座或是有載6歲小朋友就可以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