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不用那麼擔心啦只是到警察局說明案情有人告警察就必須受理做完筆錄交給檢察官由檢察官決定起不起訴就算檢察官起訴法院怎麼判還是未知數有錢就找個律師跟他玩,沒錢就找法律扶助金金會不用太擔心之前的文章我看過,實在沒有什麼犯罪事實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去年小弟發了一篇有關...(恕刪) 我是覺得只要法官能知道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的話(從免洗帳號被踢爆開始)那坤成其實根本就告不太贏的話說回來這篇裡的爭議似乎還沒解決啊...一個是把告示包的很隱密,不買來翻動內襯根本不會發現(我有寫喔,你們自己不仔細找的)一個是亮出來給大家看,但是資訊"不正確率"極高(不知道明天天氣怎樣,所以刮風打雷下雨出太陽一次都跟你講完)第一個就算了但是第二個很明顯就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了"哇!我這頂安全帽好安全啊!!!才賣這種價格而已"而且這種吊牌在安全帽店的樣品帽通常不會撕掉那基本上就有騙人的感覺在了吧?這已經不是"說明書共用"能解決的了說明書共用,可是安規沒有共用啊其他同業好像也沒有共用到這種地步的(至少我沒有在我的48s說明書上看到58s的snell 2000的資訊)感覺上廠商已經不太想和解了(不然你就不用去說明了)所以該負責的要負責,不過該硬的也是要硬啊.........
d120000 wrote:我也很好奇...難道有捐幾頂安全帽給01做廣告安全帽就可以享有特權? 請搞清楚這是兩回事吧,辦活動的時候誰知道會發什麼什麼事,這個廠商我們只透過mail聯絡,廠商提供的商品也已經全部都送給參加的網友。事件發生後我們也只有將人身安全區提高權限,如果有文章被唯讀那一定是違規版規或是後面又吵起來了,不過那個事件鬧的很大,整個動力版都已經被洗版了,不提高權限將影響其他人使用的權利。有空去翻翻過去的文章,如果是為了幫廠商那我們應該全部將文章給鎖起來,但是你有沒有去數一下那時因為這樣產生的相關主題文章有多少?麻煩講話要客觀一點,不要為了批評而批評,站方不是沒努力,你知道廠商本來要告多少網友嗎? 你們討論的很爽結果我們還要被告,這就是你說的我們在幫廠商? 幫到我們自己被告? 看來我們真的是自找苦吃,下一次我絕不會要求管理人員去處理這些問題,我也不需要為了不讓網友被告去承受這些壓力,最後搞得兩面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