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全損後被黑心修理廠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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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在裡面~

開版大大在五股車禍~ 拖吊車要拖到新店的修車廠
這個一開始就有很大的問題了~ 全台北新北在那個區域的修車廠何其之多!
還需要大老遠拖到新店去整理~ 又不是新店N字號的原廠的!

一般高速公路拖吊的就良莠不齊~ 這個就是其他網友要注意的~ 如果不幸需要拖吊? 千萬就要等自己打的拖吊車~ 其他的? 真的一次就知道成語"誤上賊船"四個字的真諦了!

再者大大一直沒有提到車主所買的車險種類~ 倘若只是買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 大概也是被撞的那一方要處理~ 自己就是回去塗牛屎而以!
綠色幸福 wrote:
抱歉~小弟發在汽車消費好像比較少人在逛,可是想趕快再過年前處理完,希望福特版的前輩能夠教導一下該怎麼處理!!

小弟最近為了這件事情困擾了兩個星期,上來問問各位前輩怎麼處理!!

以下發生情況我就長話短說,有任何疑問小弟在上來說明:
小弟開的車是女朋友的名子,在12月初的時後因為感冒吃藥後恍神在五股了追撞前車,然後在沒有堅持的強況下被拖吊車拖到了遠在新店的所謂專做保險理賠的修車廠。

車禍後幾天有去修車廠確認狀況,看起來頗嚴重,所以小弟傾向報全損處理,看車損壞狀況的那次車廠老闆也說車撞的太嚴重修也不划算。當天有跟富邦產險連絡確認想報全損,富邦說他們要看過確認損壞狀況才能決定,後來富邦產險確認過也認同全損處理~便請我去拔車牌辦理報廢手續才能辦理全損出險!!

去拔大牌當天車廠老闆問說富邦要怎麼處理,我說富邦請我報廢之後才能辦理出險,然後我問老闆車子不修了要報廢車子我要怎麼處理~是要拖走自己處理嘛?
車廠老闆回應給他處理就好了,我說那車子沒有剩餘的價值嘛?
老闆當下沒說價值,僅說這沒多少錢了,我說那車上還有音響跟胎壓偵測器想留下來繼續使用可以幫我拆嘛?
老闆說可以,但是拆要工錢~又說等拆完後算完工錢再通知我順便告知車子的剩餘殘價,然後便拿了讓渡書要我簽名!!(但是車主不是我,而且讓渡書上的金額也沒寫)

事情到這裡看似結束了,但是卻是所有問題的開端:
富邦要出險了,說車子的屍體她們要拿走,但車廠跟他說已經賣去報廢廠了
富邦主張這樣他們的產權被拿走了,要從賠給我的金額裡面扣掉,大概4~5萬

另一方面車廠說我不是要給他處理嘛?
我告知車廠,我不知道富邦要把屍體拿走,富邦在之前也沒說這件事,我怎麼會知道~更何況如果你專做保險的人不知道,我沒經驗富邦又沒告知我怎麼會知道,更何況我要留下的零件你也沒幫我留!!

最後我請富邦自己協調修車廠,但今日富邦打來說車廠老闆把他們電話設拒接了沒辦法撥,我自己撥過去發現也被設拒接了!!



請問現在小弟該怎麼做呢?
可以直接報警告車廠老闆侵占嘛?
還是請富邦賠償跟車廠協調?

...(恕刪)

車主不是你!你簽的讓渡書根本無效好嘛!
一點點意見給你參考...也許是腦補,但是是我從經驗中感覺到的

站在車廠的角度來說,他們可能就認為你要報廢車輛了,所以就直接幫你處理掉,會請你簽讓渡書就是要保障他們是在你同意下合法取的這輛車的所有權,或許他沒有好好和你說明,但是當下你是同意的。

於是車廠就幫你處理了,後續他如何處理應該都與你無關了...就假設他賣給凱汰場了。
想當然爾他一定有利潤,但是這不該苛責,不然他怎麼經營下去?

接下來,你又突然要回車子交回產險公司,他當然拿不出車來(早就賣掉了)... 而且會覺得莫名其妙。
因此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不理你。
另外他答應幫你拆的東西沒有拆,可能也是他逃避的一個原因。

這個說實話要訴諸法律,大概有以下幾個考量

1.讓渡書的部分:
老闆的確便宜行事,但是你已經簽了名,即使你是簽妳女友的,只要你女友口頭有授權就合法,這樣這張讓渡書還是會成立,老闆有權處分這部車。如果你不爽,主張這份讓渡書無效,那這樣就必須請律師主張你在緊急狀況下無法確認內容或受誤導而簽的,但是看起來不像。

2.請律師的部分:
這種官司只能打民事官司,有人說什麼侵占、背信... 這些很明顯地都不會構成(只要有那張讓渡書在),而且這種紛爭要舉證很難,大多檢察官會要你自己去打民事官司
民事律師如果從準備開始打,花的錢就快要5萬了..想一想,這樣是否值得

3.保險公司的部分:
我想保險公司會和你說,這個就不贅述了

如果你不願意吞掉這些...
那麼你最後的敵人可能就是車廠老闆和保險公司選一個。

下次小心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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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_SKll wrote:
所以說被侵佔!!另外...(恕刪)


大大為什麼要特地打112

110不是也可嗎?煩請不吝指教
不需要啥律師費
免費諮詢知道自己的權益以及能爭取的部分之後
蒐集該蒐集的法庭證據
去法院遞狀就好

十萬元以下屬於簡易庭
繳交1000元的訴訟費用即可
而且訴訟狀上有一條:訴訟費用由被告負責
這是法院已經直接印在訴訟狀上的了


十萬元以下對法院來說是小案子
不是太複雜牽扯太多人的話
簡易庭兩次之內就解決了,甚至也有很多開庭一次就解決的案例
所以其實沒甚麼幾萬元律師費啥小的這麼嚇人

樓主若要上法院,比較麻煩的反而是舉證的部分
因為很多事情都是口頭約定
唯一的書面證據大概就是那張照說不成立的讓渡書
以及如果你有申請也拿的到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所以也不是沒有可能在舉證的時候,就卡關了
當然,去錄音也是個方法跟證據

usa207 wrote:
十萬元以下對法院來說是小案子
不是太複雜牽扯太多人的話
簡易庭兩次之內就解決了,甚至也有很多開庭一次就解決的案例
所以其實沒甚麼幾萬元律師費啥小的這麼嚇人

自己來也是可以啦...
但是攻擊力可能就輸很多..
只要對方有那個書面在,就很難有什麼立場了
當然其他樓有提供方法,這個礙於些問題我也不方便表示啥了.
你懂保險的意義嗎?
既然富邦肯出保
你車子當然歸富邦所有權(無論是修理權還是報費權)
這根本不用他們跟你說,這不是常識嗎?



建議:
速請原車主備妥文件向檢察署告發修車廠及負責人竊占,這種小事不用花錢請律師,檢察官會代處理.
無授權者代簽文書,應屬無效代理,這部分民事責任是你和車主間的事.
以上處理完後再向保險公司辦理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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