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jime wrote:
你可能不知道, 某家你可能不知道, 某家保險公司有所謂的不理賠獎金......後面就不要說了...(恕刪)
你怎麼說就不客觀
是大部分的保險公司
年終獎金是跟理賠率有掛鉤的
疑?
我好像透露更多了


法老王 wrote:
下列毀損滅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汽車非直接與對造車輛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
2.肇事逃逸之對造車輛無法確認者。 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由本公司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3.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所致之附帶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ku96 wrote:
.事故當下沒報案也無立即會勘車輛受損狀況,同意讓A先生離開,亦無留下車號及聯絡資料。
雖事後調閱行車紀錄器與攝影機,"除非可清楚拍攝到車輛受損前後鏡頭,否則難以認定為A先生碰撞造成。"
也就是說您無法證明為車碰車還是自撞或不明損傷。
還有你這句話"否則車主也可以說,先回去車廠修車估價,讓他先走。"成立的話!車主會不留車號聯絡資料嗎?反駁別人之前先把邏輯理清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