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iewtc wrote:
上高速公路每次都想...(恕刪)
其實只要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就是檢舉就對了。
這樣的駕駛罔顧自己的性命就算了,也罔顧他人的安危。
我都直接檢舉讓他知道其實要快要省事不打方向燈就是要多花錢,
錢花下去,可享走槽化線、走路肩、任意變換車道的尊榮待遇。
我也很希望有一天能不用檢舉。當那天來臨時,代表台灣已經是一個很有交通禮儀的國家了!

aviewtc wrote:
上高速公路每次都想好好的按規則開車,結果路上都是超車不打方向燈惡意切入、惡意貼車、高速競飆、高速任意變換車道...等亂象。本來平靜的心情火都起來了。台灣好像無法無天! 應該拿點辦法來整頓許多台灣駕駛人沒有守法觀念的事實。
常到日本自駕,台灣的駕駛觀念跟先進國家實在差距太遠,我們自許禮儀之邦,最美的風景是人,請問如何才能名符其實?
aviewtc wrote:
台灣應該學中國的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