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 wang tsai wrote:
我將對明台被保車駕駛提告求償2萬1, 如果打7折,對方要賠我1萬4...(恕刪)
chin wang tsai wrote:
所以,我被迫一定要向這位有投保明台車險的車主提告了,賠償金額是我的修車費加上明台向我提告造成的損失...(恕刪)
chin wang tsai wrote:
105年9月左右,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修車...(恕刪)
chin wang tsai wrote:
我的車還沒修,我也不是明台的...(恕刪)
明台在事發就有跟你詢問你的財損
但你可能已表明不修(也許明台有電話錄音)
明台就可能標記乙方求償金額0元
你有權修車後再向對方(明台)求償
但你沒修車還是在過了1年半後被追償才去估價
提告是你的權利但明台及法官也不是笨蛋
你覺得過了1年半才突然冒出一個莫名其妙的2萬1估價單
而且你沒修車的事實還要求精神賠償
明台及法官能接受多少???
明台為什麼不出庭??
因為債權已賣出而且不符人事成本嘛
要找一個法務人員跟你耗半天還要寫報告最多就回收1萬2
所以法官已給明台懲罰(但不能明說)
賠償金額從1萬2降到7千
如果你還是不服對方的估價單
就算零件折舊後從4萬打對折降到2萬
再從新開庭一次再以3成肇責去算
你會比較划算??
再執著下去能降多少??
chin wang tsai wrote:
本局初判表僅係提供當事人參考,不作為民刑事訴訟所用,亦非提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依據...(恕刪)
"字面上"是這樣沒有錯僅供參考
but...不服的一方可以花3千送鑑定
那也是你的成本
chin wang tsai wrote:
所以,我被迫一定要向這位有投保明台車險的車主提告了,賠償金額是我的修車費加上明台向我提告造成的損失,反正我告了,對方一定要上法院...(恕刪)
如果你期望把對方車主拉到法庭上
那你9成要失望了
這案件只有民事財損沒有刑事責任
明台要蓋括承受投保金額內的理賠
沒人受傷斷手腳而且賠償金額不大
明台及法官都懶的理
只是沒當你面講出來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