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ng wrote:
你寫的很詳細新車到現...(恕刪)

其實另一個原因是第3責任險的道德風險比較低
換句話說...................要詐騙保險公司的困難度比較高(當然有心的無恥人士還是做的到的)
用第3責任險理賠的金額低, 自然保費就不會那麼貴了
同意出險換東西的這些人, 是不是也會拿健保卡去刷卡換衛生紙跟醬油? 甚至大男人也去動摘除子宮手術? 反正完全是相同的手法, 都可以套利嘛!
反正只要你夠無恥, 有很多漏洞可以鑽的

過不久
臺灣就會變成跟大陸的管理模式一樣了, 人人都是賊.....(有在大陸工作過的應該可以理解)
simonyou wrote:
同意出險換東西的這些...(恕刪)


+1
本來就是偽造文書跟詐欺的行為...還默契哩
這就是犯罪...有刑責的
沒事就沒事..一出事..車主絕對跑不了
就看有沒有人舉發而已..

車廠開了維修項目給你...但是完全沒有做相關維修..你又付了錢...算不算詐欺???
唯一的差別..只不過是把付錢的人從車主換成保險公司而已...如果車主沒有從中獲利(換音響..輪胎等等)且不知情
車主或許可以免責...不然..都一樣

至於在那邊罵人家假清高的..不要嘴砲別人的時候講的正義凜然
說到自己的短處的時候..又是別人假清高...

simonyou wrote:
不要隨便給我扣帽子,...(恕刪)


引用網友貼出來的:

*甲式車體損失險(98.03.31 (98)富保研發車字第015號函備查)*
1.包含不明原因的車損,保障最完整。
2.承保範圍: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碰撞、傾覆
 (2).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3).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4).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3. 自負額可以自由選擇3000/5000/7000元,或固定金額10000元,或固定金額20000元。

*乙式車體損失保險(98.03.31 (98)富保研發個字第017號函備查)*
1.除了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或不明原因外,保障內容與甲式完全一樣。
2.承保範圍: (1).碰撞、傾覆
      (2).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3.自負額可以自由選擇3000/5000/7000元,或固定金額10000元,或固定金額20000元。

以上除了車禍需要筆錄外,車體也損傷均能辦理且不需證明,各位口口聲聲詐騙、偽造文書,請問
是違反哪條呢?別一副清高樣了,就像有多少人的電腦內的軟體、資料"完完全全"都是付費合法的呢?
airzard wrote:
引用網友貼出來的:*...(恕刪)

譬如說..你的車子前保桿損傷..
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你的保桿維修費用(所請領費用單據..)而你也確實維修了
這當然沒問題...
但是..你的保桿沒事..但是車廠卻自行製作維修單據(偽造文書)..而使保險公司因此支出所謂的維修費用..
而你根本就沒有進行維修...卻因此獲利(詐欺)
那您覺得有沒有問題???
就算是車廠故意破壞你的車子..然後低修高報..
這一樣有問題..如果有證據..保險公司雖然賠給你..但是他有權向損壞者進行代位求償..如果你明知第三者的非善意行為..卻未告知保險公司..你也因此從中獲利..那百分之百的詐欺共犯...

就像你進廠保養...工資零件洋洋灑灑一大堆..其實根本都沒做..卻要你付錢..你覺得呢???

甚至連製造假車禍..真維修的例子都算偽造文書跟詐欺了..更何況連維修都沒有...

這不是假不假清高的問題..而是合不合法的問題..
既然是不合法的...就不該誤導別人...讓別人誤以為這樣做是正常的

違法的事情..惦惦做就好...
如果本來沒有違法的心..以為是合法的...現在知道了..也不算太晚
airzard wrote:
以上除了車禍需要筆錄外,車體也損傷均能辦理且不需證明,各位口口聲聲詐騙、偽造文書,請問
是違反哪條呢?別一副清高樣了,就像有多少人的電腦內的軟體、資料"完完全全"都是付費合法的呢?
...(恕刪)


不用維修單據嗎?
產險公司的理賠申請書不用人簽名嗎?<車主自己簽or委託車廠代簽>

車子沒事卻出險,那這些資料都是偽造的吧! 拿偽造的資料去請款不是 詐欺、偽造文書,難不成是"善意的謊言"嗎?!


一件事歸一件事 不用扯到別的領域
請問大家出險簽的單據是實際維修後的清單,還是估價單
我簽的是估價單
但是上面林林總總一大堆又不是每一項都有做
上面是有劃『X』,可是真的很容易作假...
所以我跟保險公司要實際的收據
保險公司卻說無法給,只能給我估價單
我很堅決地告訴他我要收據
他才說原廠還沒報帳(已經1個多月了...)
由於當初原廠說為了方便有幫我代刻一個印章
我交車時還拿錯的印章給我
該原廠的服務真的讓我愈想愈毛

再來是為甚麼我的輪框無法理賠給付
卻擅自幫我處理我壓根不知道的東西
原廠是說車體不包括輪框...
真的嗎





cherie123 wrote:
由於當初原廠說為了方便有幫我代刻一個印章...(恕刪)


你應該想得出來他說的"方便"為何.......

這種方便不應該給他 該自己簽的就自己簽

就算要給章也是給自己的私章(最好不要用木頭章,木頭章太好偽造了)

你讓他去外面刻,同家刻印店,同台刻印機,同樣設定, 萬一他一次刻2個呢?
刻2個章 卻只還給你一個 你也不會知道

下次去定保 他給你偷出險 你也不會知道


等你次年發現保費被調高時再申訴 就跳到黃河也死不清了(買車時單據都用這個章 錢自己也都付了 被假出險時如何舉證不是自己授權的?)
simonyou wrote:
其實另一個原因是第3責任險的道德風險比較低
換句話說...................要詐騙保險公司的困難度比較高(當然有心的無恥人士還是做的到的)
用第3責任險理賠的金額低, 自然保費就不會那麼貴了




第3責任險理賠的金額低<---不會低吧,第三責任險 (任意險)裡面有分30~40~50~60萬的財損理賠金額會低?
要撞到那個金額,舊車子該報廢了吧,直接牽一台新車較快了

差別是甲,乙,丙式險可以賠自己和對方,像我只保第三責任險 (任意險)自己的車要自己花錢
甲,乙,丙式險這三種險我也覺得太貴了,根本不划算也不符比例

第三責任險 (任意險)不是強制險....強制險是每台汽機車都強制要保的
第三責任險 (任意險) 以我的車1500cc一年才約1500多元
這個是為了撞到對方,可以直接叫保險公司處理賠償對方,
遇到很囉唆很盧的人,我們就不用耗時間,保險公司會去處理

我的重點是,第三責任險是防範對方,很好用
我不會保甲,乙,丙式險是因為,乙式險是第三責任險 (任意險) 保費約10倍
乙式險也賠不了第三責任險 (任意險) 10倍金額

所以,不要保甲乙丙式險就好了,幹麻保了甲乙丙式險還去出險換東西那麼麻煩
集個五年賭一次修自己的車
claude730322 wrote:
車子沒事卻出險,那這些資料都是偽造的吧! 拿偽造的資料去請款不是 詐欺、偽造文書,難不成是"善意的謊言"嗎?! ...(恕刪)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台灣這種事情很普遍?

常常聽到外國人說 黃種人很會鑽漏洞,耍小聰明

例如運用賣場7天內包退包換機制, 買東西享受6天後故意退換

當然, 這"沒有犯法", 但是我個人覺得, 滿丟臉的

東西是不是真的不適用需要退換? 車子是不是真的撞傷需要補修?

這種自由心証的東西, 台灣人就很喜歡貪這種小便宜

甲乙式保險車損不用報警可賠, 是給用車人方便

大家拿來當作回饋? 貪小便宜鑽漏洞的陋習, 台灣真的很常見

雖然我自己有時也會想貪小便宜鑽漏洞

但我從不以為這樣正常, 也不會叫別人也這樣做
未來有個人會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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