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lee wrote:台灣人習慣把 "人事" 的成本看得非常低。如果要確定你在哪個時間進出要不要調人去看錄影帶,而車主要不要付時薪費 ?而這個錢是算 "錄影操作技術人員" 還是 "停車管理員工" 還是 "停車管理經理" 的時薪 ?結果樓主把 "人事" 當成 0 元,) 我也是這麼想下次會看到停車場改寫卡片 50元個別事件人工處理費 500元若需調閱監視器畫面 設備費 2000元列印紙本 酌收100元以上比照醫院的寫法!! 不要砲我~~(我也覺得 這件事退錢 只是業者不想花太多時間工時在這上面 不代表樓主對!)
弱弱棋士 wrote:大約一個月前,我在某停車場停車,不到一個 之前去了新店慈濟醫院,因為票卡是紙的,非ic,但也是放口袋,拿錢時候掉了,找不到,去了地下室的管理處,問我大約進來時間,開監視器讓我看。看到我車,便告知他,計算停車費,而且也不收遺失工本費。只花一小時30
本來就該好好保管!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粗心付出代價。說業者不合理但將心比心,若大多數的人都停好幾天以後說票卡遺失?停1天500...停10天也500?再說因為自己的粗心卻要浪費政府資源?小的不苟同。只你不遺失不就好了?
怎一堆人幫廠商講話做生意本來就要考慮風險停車場公司本來就要算入票卡遺失成本畢竟票卡遺失並非常態這種小事就要算人事費服務費精神損失?我車子被撞頂多也只是把我車子修復樓上鄰居漏水也頂多幫我家恢復原狀而已幾時我有收到慰問金賠償金甚至上班損失?
tokikawa wrote:如果半顆高麗菜才十元店家燙一燙賣你100元,是否也不合理? 這件事就真的在不久前發生,而且不止這個價錢2盤高麗菜算720,不知各位還有沒有印象?懲罰性條款是不是有違反比例原則一直都是值得討論的議題其實這件事以正面來看如果經營停車場的業者改換成車牌辨識系統並免除停車卡離開時只要輸入車牌號碼繳完停車費或許就能避免將來日後又發生這樣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