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停車票卡遺失懲罰性繳款之申訴


cooldu13 wrote:
本案例能夠圓滿落幕,是因為停車業者願意退讓,並不表示車主本身的訴求是與法有據。
...(恕刪)


100%認同

弱弱棋士 wrote:
大約一個月前,我在某...(恕刪)

這篇一定要加入收藏!!
bbblee wrote:
台灣人習慣把 "人事" 的成本看得非常低。

如果要確定你在哪個時間進出

要不要調人去看錄影帶,

而車主要不要付時薪費 ?

而這個錢是算 "錄影操作技術人員" 還是 "停車管理員工" 還是 "停車管理經理" 的時薪 ?

結果樓主把 "人事" 當成 0 元,
)





我也是這麼想

下次會看到停車場改寫
卡片 50元
個別事件人工處理費 500元
若需調閱監視器畫面 設備費 2000元
列印紙本 酌收100元


以上比照醫院的寫法!! 不要砲我~~


(我也覺得 這件事退錢 只是業者不想花太多時間工時在這上面 不代表樓主對!)
弱弱棋士 wrote:大約一個月前,我在某停車場停車,不到一個


之前去了新店慈濟醫院,因為票卡是紙的,非ic,但也是放口袋,拿錢時候掉了,找不到,去了地下室的管理處,問我大約進來時間,開監視器讓我看。
看到我車,便告知他,計算停車費,而且也不收遺失工本費。只花一小時30
自己的權益

要自己去爭取

給原PO
本來就該好好保管!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粗心付出代價。說業者不合理但將心比心,若大多數的人都停好幾天以後說票卡遺失?停1天500...停10天也500?再說因為自己的粗心卻要浪費政府資源?小的不苟同。只你不遺失不就好了?
版大太太厲害了~~~~~如果那張卡片成本100只叫你賠50你是給100還是50阿
怎一堆人幫廠商講話
做生意本來就要考慮風險
停車場公司本來就要算入票卡遺失成本
畢竟票卡遺失並非常態
這種小事就要算人事費服務費精神損失?
我車子被撞
頂多也只是把我車子修復
樓上鄰居漏水
也頂多幫我家恢復原狀而已
幾時我有收到慰問金賠償金甚至上班損失?

tokikawa wrote:
如果半顆高麗菜才十元
店家燙一燙賣你100元,是否也不合理?


這件事就真的在不久前發生,而且不止這個價錢
2盤高麗菜算720,不知各位還有沒有印象?
懲罰性條款是不是有違反比例原則
一直都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其實這件事以正面來看
如果經營停車場的業者
改換成車牌辨識系統並免除停車卡
離開時只要輸入車牌號碼繳完停車費
或許就能避免將來日後又發生這樣的糾紛。
不認同

那個500元本來就是要你好好保管的價格
大家都知道那個價錢不合理

但是你為了不去繳這500元
所以你會更謹慎保管 不是嗎

你要不要順便投訴便當店 小吃攤 百貨公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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