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811002 wrote:
洗得這麼仔細的店應...(恕刪)
正面的想法

常理判斷非常有可能
Loki Ho wrote:
主題:蘆洲 惡質汽車美容鍍膜店 恐怖傷害打人事件 親身經歷
因為有顆愛車求好心切的心,對於汽車引擎蓋飛石傷痕、太陽細紋總很難眼不見為淨,因而積極爬文搜尋石頭洞、擦(刮)痕修復解方,於偶然下發現號稱唯一有獨家刮擦痕處理專利店家。該店家有多個臉書粉絲團,最大兩個粉絲團按讚人數分別為1千多及2千多,加上編輯者使用圖片圈出問題處之簡介對照,更容易吸引愛車者前往諮詢修復,也是考量按讚人數、加上其精美刮痕修補及鍍膜成果照片,進而掉入這次恐怖打人經驗裡.......
單純只想處理飛石傷痕就好,但店家表示一定要鍍膜才願意處理飛石傷痕且將一併作各項車漆護理工作,雖然距離該店家來回車程有6小時之久,而且鍍膜費用不低,但愛車心切下,仍決定特地告假前往,並在當日再三與店家確定好,「鍍膜除了可以修復石頭洞等車身各部位掉漆刮(擦)痕外,連同細紋、太陽紋均會一併處理」,等待了3天的工時,滿心期待自家小老婆可以像店家精美照片一般美好如初,孰不知取車日為下雨陰天,車體在日光燈管下看起來很好,飛石傷痕確實也不明顯了,加上店主不時的介紹處理飛石洞、刮痕成果,並且說車漆是直接看,沒有瑕疵就好,而不是用燈去近照把瑕疵放大。(恩...默默的收起我的手機手電筒)。
孰不知處理後的當日傍晚,準備向友人展示處理車漆情形時,就已發現白色粗臘並無確實洗淨,多處殘留於車身、車燈細縫,更發現當初說好的車門手把細紋、保桿擦痕依然還在,後來更訝異的是到加油站加油時,想說因為燈光充足下,準備再度檢視是否有其他問題時,遠遠的就看到,鍍膜施工最基本必須處理的車身太陽紋,在加油站圓燈下竟然如此明顯,更有眩光情形,那些金油層細痕完全都還在、依然還在、真的還在。(很明顯沒有確實做好美容工作即將鍍膜劑塗上車身)。
當下立馬通知該店家,是也很乾脆的說不好意思,表示因為忙所以疏忽很多,也只得悶悶的預備擇日在花6小時來回車程過去處理
恐怖的那天來了........,再度過去請店家協助修復(其實店家已在對話內容開始推託其詞)。
這段期間仔細做了功課,準備了其他汽車美容店家修復完成照片想跟店主請教,並說明車子需再協助加強處理的部分,剛好天氣很好是豔陽天,太陽下在店家前再度檢視車漆情形,沒錯的太陽紋及上述瑕疵一如往常。
我先拿出準備好的資料照片說明,店主竟然非常不屑猛力批評的說:「那都是騙人的,有的都用蠟去蓋紋、你跟我說哪台車陽光下沒有紋路眩光的..」;問題是鍍膜施工後的美容成果不應出現這樣的情形才是,也因為本魯謹慎的個性,怕沒來由的無地放矢,早就很不要臉的,檢視多輛路上其他黑車漆面狀況,且經過朋友及其他汽車美容網頁成果再度驗證「太陽紋是可以處理有效果的」,所以很肯定的告訴店主,這是有辦法處理好的,且是當初鍍膜時已承諾的施工項目。
這時店主也同意願意重新施工了,也開始幫忙簡易洗車,卻不停的再度批判其他店家,都是假的,只有他是真的。後來更打手機欲請合作材料廠商再度跟我說明,經詢問後,該合作廠家向我表示確實太陽紋是可以處理的(被窩裡反),只是工時很長需要細心耐心;這時店主聽聞我與材料廠商對話後,竟然開始動怒的說,那我退你錢好了,並立即的使用去柏油洗劑噴塗我的車身。
店主開始使用工具將原有鍍膜洗掉去除,這時我深怕車漆表面,因為店主衝動的行為而新增其他傷痕,就向店主表示,我還是希望貴店以和為貴,協助我處理車漆事宜,不要真動怒這樣傷車後退費,並向其表示因為貴店並無營業登記,我是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訴的
(其實就深怕店家不處理,先行查詢確認過該店家並無營業登記,這是最後底線)。
此時店主整個流氓脾氣爆炸,說他是做過金融業的又曾帶過小姐的,混過世面的,有大哥來招待是幾十萬在花,對我這鍍膜小錢不放眼裡的,信不信我叫幾個小姐給你仙人跳之類的恐嚇話語,然後又竟然開始大聲瘋狂似的以台語說「我要殺死你」,並揮舞拳頭並抓住我左手作勢要揍人,這時老闆娘過來和事佬,竟也不分青紅照白的遭店主瘋狂似連打老闆娘多下耳光,我整個嚇傻,後來我為請店主息怒採極低姿態,甚至向其下跪(我想全身而退),希望店主不要這樣,我表示很害怕也很歉疚老闆娘無故被毆,誰知,店主竟然開始又拿起拋光機開始就我引擎蓋拋光,表示我不退費了,我就是要給你處理;但這種極度暴怒狀況下的拋光,我只想到車漆後續的慘況,所以我就鼓起勇氣前往用手擋住拋光機,請店主不要繼續施工了,這時,真的被店主動手了...店主就拿起拋光機及拳頭向我攻擊,更一副惡狠的大聲不斷說「我要殺死你」。
接著就是被店主推向牆頭上撞傷頭及咬傷手,汽車引擎蓋鈑金更被砸到凹陷一處,我深怕車子繼續受傷害且我人身安全不保,只好死命抱緊店主拉出店外人行道上,向路人大喊救命,請幫我報警,店主說要殺人。幸好後來警察趕到了,在警察大哥協助下,才平息了這段恐怖經歷(我腦袋一片空白)。
因為警察大哥的協助,表明可以保障權利,至醫院驗傷於6個月內追溯期內可提出告訴,而我也只想趕緊離開現地,雖然人受了傷、車也受了傷,但我怕極了也想趕快回家,就趕快草草跟對方達成和解條件,是拿回我當初鍍膜費用,並不就今日傷害行為提出民刑事告訴的簽了和解書。
事後回想起來,幾天來還是壟罩在當時陰影下,畢竟店主非善類模樣(腳上有刺青),連最重要的枕邊人都可以下手痛打,這種不講理的行為,還是深怕後續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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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感謝不厭其煩的看完,總之,想跟各位分享的是,千萬小心這家汽車美容鍍膜店,店主是恐怖易怒不講理的,更疑有特殊背景,我只是單純的因為施工沒有到位,請店家協助處理善後,竟然發生了被恐嚇毆打傷害的情形,更請大家千萬睜大眼睛小心,應該找尋合法營業登記店家,並建議採白紙黑字寫下施工合約內容以保障權益,別被專利證書、按讚人氣、精美圖片被蒙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