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sJanus wrote:
我是被富邦產險的客人撞的,
筆錄之後就再也沒看到撞我的人
只剩下跟富邦的人聯絡(忘了是他打給我,還是我主動找他)
最後富邦也付了我車子的維修費
我覺得撞我的那台車, 保的真是好,
事後完全不需要出面, 反倒是修車的我, 還要一直跑保養廠
聯絡保險公司..
不會是小弟吧...
小弟有一年是保富邦...
情形跟您差不多...做完筆錄(責任在我)後..我就把三聯單跟保險卡,丟給理賠去處理了
不會剛好是大大您吧.....(到車事故?
先說聲抱歉唷!!
文川一郎 wrote:
恩 說的好 所以...(恕刪)
ddr2286 wrote:
機車強制險說明◎險種機車強制險說明◎險種說明:
1、本險是政府規定強制投保的保險,價格由政府統一定價,未依規定投保
罰1,500~3,000元,未投保而肇事者則罰NT$6,000~30,000元。
2、本險主要目的在保障人(體傷、死殘),並不保障車子等財物的損失。
3、保障範圍並不包括「駕駛人」因「單一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體傷、
殘廢或死亡。
◎保障對象:一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
承保項目和保險金額
▓ 政府強制規定投保。
▓ 本保險範圍不包括財物損失。
▓ 保障對象:一般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包括兩車之駕駛人、乘客)
▓ 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 20萬元
▓ 每一個人殘廢 最高150萬元
▓ 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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