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賣車收了訂金, 買方突然不買了!(他說寄存証信函了)

對方都說要告你了...就讓他告吧... 態度那麼硬 要是我也不爽退訂..
雙方已同意,且您也已經依照買方要求做了相關事項等,雖已收受買方訂金,商品並無問題,若買方因個人財務不便,那是買方的問題.

bob1103a wrote:
氣死了我上次自售收5...(恕刪)



沒叫他賠個2個月折舊...
他就是不懂最基本的合約法啦~
話說說退就退那訂金用來有啥用?
看到七天鑑賞期我笑了...買車還有這回事.......
七天鑑賞期不存在於實體店面
雖然私人賣車不算店面但也沒有鑑賞期這回事!
要告對方完全站不住腳告你阿-.-
中國人傳統觀念
害怕上衙門
真是的
怕什麼
= =
合約的成立要件不一定需要書面文件
所以版主免驚啦
不過參考各專家網友們的意見寄給對方存證信函的話
版主應該就可以放心了
訂金收下就對啦 是對方違約在先

那傢伙要是繼續跟您盧小的話

您也乾脆回他一句 那我也要求你要履行合約義務 逼他把車買下來好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買車要想好
5340yhc wrote:
請教大家..我最近在...(恕刪)
只能說這個年代 很多人把信用拿來開玩笑...

然後再用自以為的法律 來顯示自己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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