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明台產險汽車險的,出險後還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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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無計可施才上來求助
有無肇責不是你我說了算
小事不處理搞的現在要出庭
調解不過轉簡易,不會拖很久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chuenjia wrote:
改不改標題,其實不...(恕刪)



感謝酸我誤會我的一些朋友,讓我回頭反省審視哪裡還有考慮不足之處。

我還在整理民事起訴狀資料,在為民事庭管轄區問題傷腦筋,怕提告案件的因果關係,被另地區管轄法院,移回現在的法院,再遇到同一位審判長, 法院公不公正?有上過的,才有真正的感受,我的反訴狀,聲明答辯,審判長都不看不聽我解釋,其實,這庭勝或輸,賠錢也無所謂,
但審判長和明台後續遇到的問題,可會讓他們傷腦筋,例如:

明台提出之估價單有註: 估價僅供估價用,最終依完修工料單為準。明台提出之估價單是明台未出險內部審核之用,上面只看到明台理陪部人員意見。
我好久前出險修車,完修後我是在正式完修工單簽名,上有修車技師,出納姓名等,且連結電子計算機發票號碼。明台提出的是收銀機發票,中油加油站那種的,證物有無效力,大家想想

如估價單係有灌水虛偽不實,是刑法的詐欺罪,公訴或告訴,當然明台很大咖,希望能公訴罪處理,資料先送派出所報案看能不能成案。車主,修車廠,明台和我都可能要去

此案,對方車險在事故後不久到期,車主車已賣掉了,該車現是否續保明台,不知道,我一直研究為何如此小車禍,對方估價單為何有事故照片看不到的東西一起修,

法庭上有擠一下明台,如果你70我30%判決, 請把明台修車之車門總成切30%給我,那是我的,我要拿回家紀念,結果,明台這邊求償金額自己開始計算折舊降價,,大家想想,我的要求是否惡劣?

事故初判分析表,白紙黑字,有附註: 不得作為訴訟保險業理賠求償依據,如有疑義,需先鑑定云云, 審判長無視此說明,那我將終判資料往xx評議委員會訴願

還有,民間XX改革什麼會不會的,也可去
立法委員也可,

忘了,明台將本案交給討債公司,保險業有行政法規在管理,打個陳請書寄給金管會保險局,副本立法委員陳請去

我50多歲了,真的跟不上時代還有很多不懂,承蒙樓上朋友說我不懂法律,不懂保險,不買保險,,,,謝謝。我真的活該被酸。

了解的,有經驗的朋友,請給我些建議,這案可大可小,

還有,這交通事故,我和對方一直未作和解協議,
請問,是對我有利還不利 ?

樓上有朋友酸我公民法律教育觀念要加強?

chin wang tsai wrote:
感謝酸我誤會我的一...(恕刪)


二車碰撞,只有一車有車損的狀況應該很少,

此案明台聲明索賠1萬2,肇事主因在對方負70%,
我30%(未注意車前狀況?)
明台和對方至今未對我賠償和解,
我聲索2萬1,車子也還沒修,車損處也還在

我還沒到走頭無路啦,只是吞不下這口氣,

還是請要發文建議的朋友,好好再看一下,
很多細節也不好再講了

還有,我發文,就是要修理明台,

如果此類案件很多,那我道歉,見識不足,
我上網一直找類似案例,沒看到,只有前幾天看到TVBS新聞

肇事者和對方都有保險,也請保險出面解決了,
但一年多後,被保險公司提告
chin wang tsai wrote:

二車碰撞,只有一車有車損的狀況應該很少,

此案明台聲明索賠1萬2,肇事主因在對方負70%,
我30%(未注意車前狀況?)
明台和對方至今未對我賠償和解,
我聲索2萬1,車子也還沒修,車損處也還在(恕刪)



時間過那麼久了

你要怎麼證明該車損處是當時碰撞所造成的?

chin wang tsai wrote:
感謝酸我誤會我的一...(恕刪)


你要賠對方的
怎感覺你好像在鑽牛角尖?
審判長已將金額從1萬2降到7千
也算是給雙方一個台階下
就算再給你降3千好了
也只是把你送鑑定的費用打平

至於明台要賠你的
你要把單據整理好再提告對方
但我若是明台法務人員
看前面的庭你好像都在鑽牛角尖
也可以跟你硬碰硬玩到底
每一條每一塊錢都跟你算清楚

現在最好就是打電話給明台對口表明和解
如果樓主只是為爭一口氣
浪費時間及精神堅持提告
但最後好處也不見得撈的到
就當我沒說吧

話說這棟樓的風向應該有8成是倒向對方及明台
結論不是很清楚了??
chin wang tsai wrote:
我發文,就是要修理明台,......
肇事者和對方都有保險,也請保險出面解決了,
但一年多後,被保險公司提告...(恕刪)

坦白說,明台的風評如何網路上自有公論,我自己是不會保的,

不過只是小事故搞到一年後還在歹戲拖棚,難道都是保險公司的問題?

別光只會檢討別人就是不檢討自己,

整棟樓風向一面倒,講修理明台會不會太自我感覺良好?

你的單方說法連這裡的鄉民都說服不了幾個,

上法院等著讓保險公司法務教做人?

第一篇你自己就補充講你沒有保險,

我也只看到你在講對方保的明台,沒看到你保哪家保險,

又何來"肇事者和對方都有保險,也請保險出面解決了,"?

你要上法院討公道,人家保險公司的法務也不是吃素的,

保險公司能不能賺錢,不是光靠拉保險,

法務也是關鍵,如果法務不夠力,早就賠到脫褲倒店了,

要不是出動法務跟你搞這種區區1~2萬的小案子成本太高不划算,

認真要玩你玩得過人家職業的?
見好就收,人家平常養一堆法務人員不是幹假的

沒上過調解庭,不然律師或我方保險一定會跟你說不要再纏鬥下去
chin wang tsai wrote:
這交通事故,我和對方一直未作和解協議,
請問,是對我有利還不利 ?


沒影響。且事實上,審判長就正在幫你們做和解協議
協議成功,是三贏
1.審判長有績效,減少訴訟資源
2.保險公司滿意
3.你滿意

協議成功的關鍵是,
懂法律的拿到應得的與不應得的
不懂法律的,付出以為該付的
這就是仲裁的手段,所以你隱約會覺得法官不公平,避重就輕的無視你的抗議



時間過那麼久了
你要怎麼證明該車損處是當時碰撞所造成的?


這是小問題,
當初警方一定有現況照片(證據一)
加上你根本沒去修,所以車損仍在(證據二)
對方如果否認這些證據,端看他舉出的證據為何?

法院攻防,就是誰給的證據有力,誰就可以獲得法官的心證
如同樓主說對方的估價單不具效力,而法官不理
原因很簡單:具不具效力,是屬於法官的工作。就好像你指著別人的雞腿說,這雞腿不可口,那個人可以理你,也可以不理你


所以本案很簡單
你有三成肇責
那麼法官就檢討財損金額
然後協商三成的金額,達成協議

你的關鍵手段就是
撇清肇責,一般都是請求第三方來判斷,比方請求事故鑑定。
將對方灌水的財損,要求對方要舉證。

至於你反訴的部分,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kouchou wrote:
這是小問題,
當初警方一定有現況照片(證據一)
加上你根本沒去修,所以車損仍在(證據二)
對方如果否認這些證據,端看他舉出的證據為何?...(恕刪)

但樓主說他的損傷很輕微,
而且看來也輕微到樓主都懶的修,
這樣一來,樓主有辦法搞到和到方一樣金額的修車費,
這個就是個問題了,如果樓主只能用到1萬元的修車費,
對方要付7成,那對方也剛好只是7000元,
一來一回,樓主浪費了時間和精神,到頭來只為了一口沒啥用途的氣,
贏了面子輸了裡子,對方保險公司專門的,
所以做足了證明,要讓樓主至少賠7000,
但樓主則要自己想辦法生出合理的修車費,
難度應該比較大,原廠會配合保險公司,但不見得會配合樓主.
jackie07 wrote:
但樓主說他的損傷很...(恕刪)


謝謝您,我五月去派出所申請事故照片,有拿到了,另因派出所影印不清,警官有給我數位相機檔案,電腦看車損部位,非常清楚。
對方的車損照片,比對估價單,我是真的看出幾項相片看不到的項目,而且是不合理的,因為對方保險在105年11月到期,前幾天打給對方,對方說他車早就賣了,他的車保2年丙式險,保費1萬6,小車禍小車損,修到4萬多,還沒算我這邊的,明台如果沒向我提告,那算了,現搞到這地步?
另外,我的車沒修也沒變動,車損傷痕還在,對照數位相片檔,還算一致。出庭前拿著警方採證照片,請修車廠照實估,費用確定2萬1。
因為在家很閒,沒事做,50幾歲第一次被告上法院,拼看看,

今天去另一處法院遞告訴狀,收件完成。駕駛人和車主是同姓親人,我是提告駕駛人,後續如有明台的人要出來談,我是不理會的,我只要對方駕駛人賠錢,我是不懂保險法規的,但承上面樓風歪一邊批我活該,但我一開始就表明了:

有買保險,出了險還是要小心。小心上法院,賠錢,明台後續會不會賠對方? 搞不好變對方要去告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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