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griffin wrote:後來車商還是給車主退訂,但是車主也拿不到2倍的訂金。問題是在他的訂金是預約的訂金,不是汽車買賣合約的訂金,所以不符合消保法裡面取消買賣合約退2倍訂金的規範。 所以這是預約單嗎??還是買賣契約書??請教這樣比較有利嗎??
充其量只是一位賣唱的 wrote:誠如上面幾位仁兄所說...在還沒改電腦、上渦輪、換輪胎、換卡鉗及加裝底盤套件之前...其實,原廠86這台車也真的沒什麼會跑...而且,樓主所訂的是自排...就已經把86可以拿出說嘴的駕馭樂趣打對折了...所以,樓主的86被退訂,真的未嘗不是一件壞事...如果,這樣還澆不熄樓主的熱情...可以試著來台北市的北都或國都的營業所問看看...說不定可以撈到好貨!!!兩年前牽86的車主路過... 我訂的是手排BREMBO版本如果沒有就是改成6MT版本業務還記得
gfimp9396 wrote:所以這是預約單嗎??還是買賣契約書??請教這樣比較有利嗎?? 最多啦不賣你車退你5萬訂金加5萬的違約金這就是極限了上法院你也沒辦法強制車商把車賣給你法官也不會作這種強制車商要幫你進口某台車的判決最多最多就是訂金的2倍賠你你訂金5萬..那就是賠就是10萬(含你的訂金)想要就去法院提告吧
HermesParis wrote:關注~違約是不是要賠兩倍訂金? 一般來說是如此但是雖然我沒看合約 不過我直覺和泰的合約應該只寫和泰違約(無法交車)只退還訂金當初訂車者簽這訂單等於同意這點了 除非簽約時有特別註記 不然除了退訂金應該討不到其他的福利不過還是很支持苦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