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買車,我做了不少功課,但結果依然不夠,慶幸的是還沒下訂單,經一事、長一智,還是得感謝各位大大經驗的分享。
經過與車商實際的面商,我把一些問題直接向消保官來做請益,期內容如下:
1.契約審視期?
一般車商會提供「汽車買賣合約」,對於「契約審視期」可由雙方協商,一般都是3至10天;消費者再經契約 審視期後,如不滿意,可以要求廠商無條件退還已收之金額。
2.車商所提供「汽車買賣合約」中明訂「汽車保證書及使用手冊」為期合約的一部份,是否也應該提供給消費者再「契約審視期」間,加以詳閱?
只要是「汽車買賣合約」相關的資料,賣方都有義務來提供。
3.車商所提供「汽車買賣合約」只有一份,簽約完要繳回公司,這是合理的嗎?
「汽車買賣合約」均一式二份,且都須買賣雙方親自簽名確認,並在買賣完成後各自保留。
4.如果車商所提供「汽車買賣合約」有違反現行相關法律,契約又已經簽妥,那消費者該如何自處?
任何違反現行相關法律之契約,均屬無效契約。
綜合以上:
1.的確是要付完簽約金後,消費者才能拿到完整的契約,進入「契約審視期」。
2.再「契約審視期」間,車商再未獲得消費者的同意下,不能做領牌的程序。
3.「汽車買賣合約」均一式二份,且都須買賣雙方親自簽名確認,並在買賣完成後各自保留。
4.任何違反現行相關法律之契約,均屬無效契約。
5.只要是「汽車買賣合約」相關的資料,賣方都有義務來提供。
以上經驗與大家分享,希望大家給予指正,小弟買I30CW的決定不變,只是時間往後延,等級往上昇。謝謝各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8&t=1188367&last=14123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