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一個假設
目前不知道會不會發生
但已有署光

曾經耳聞一些汽車消費糾紛
最後達成和解
但是消費者必須簽署所謂的保密條款
這是當場簽署還是拿回來看
是否會對未來的保固產生影響
因為空口無憑加上又是新手
這方面完全不懂

目前電話往來與現場說明氣氛都還可以
唯一最扯的是車子回家後
我再也沒見過業代
因為她是"所長"...
不知道遇到買車消費糾紛的大大們心理有沒有好受一點
如果牽扯到意合價格、數量、商業機密等,而合約裡有提到保密條款,個人認為應該適用。

若屬商品瑕疵,廠商本應公開與負責賠償,就算簽有保密條款也牴觸民法與憲法。
除非消費者惡意以不實內容公開,或廠商賠償該負責以外更多費用,否則保密條款根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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