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交給業務處理,
寄來的保險到期通知單內容如下,
華南產物 乙式+竊盜+第三人+第三人乘客什麼的,總共
去年 77xxx
今年第二年竟然變成 78xxx ?!
內容看來,竊盜險變便宜3000,
可是車體損失險前面寫的保險金額(車價)明明因為折舊變少了,
後面寫的車體損失保費竟然變貴4000,
加起來總保費就變多1000,
(沒有出過險)
沒出險不是應該變便宜怎麼會越來越貴?? 太奇怪了...
打電話問汽車業務(因為保險公司下班了),
他說因為去年有退我傭金,今年實際的保費會比去年更便宜幾千元,
問題是沒憑沒據我根本不知道他計算方式是怎麼樣,
到時候他口頭說一句給我xxxxx元我就給他好像怪怪的...
請問一般來說,第二年乙式到底會便宜多少?
還有再請問,第二年如果我自己去找保險業務辦保險有甚麼壞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