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把自己的車拿去估 結果就簽約了
車商付5000塊定金給我
如果我反悔不賣是要付5000塊毀約金嗎@@?
好傻好衝動~_~
契約一旦成立,當事人雙方均要受契約之拘束,依契約行使權利並負擔義務,不能無故悔約。
有關契約成立後定金之處理,當事人如有約定處理方式時,就依當事人的約定辦理。
如果沒有約定時,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四種處理方式: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款)。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款)。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速返還所受之定金(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三款)。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訂金應返還之(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四款)。
簡單的說~
1.遇到佛心車商~你退訂金當沒事
2.遇到普通車商~你把車照合約流程賣了都沒爭議
3.遇到硬一點的車商~你就退訂金的兩倍~就是總數一萬元整~當毀約退訂金兩倍
如果車輛金額沒有很大的話應該都很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