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新聞報導 "交通部長葉匡時今(16)日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時表示,交通部已經簽核12月30日計程收費上路,目前就等行政院做最後的核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216/309790/
根據此新聞報導,交通部12/16才簽核12/30計程收費上路的公文,行政院都還沒核定,就在宣導要計程收費,這難道合理?
葉部長有預知能力知道行政院一定會簽核准?既然如此那葉部長應該要改叫葉院長才對拉
一般行政程序像這類影響人民重大的政策一般都要"核准"後"公告三個月"才可以實施,且實施前都有一段期間的宣導期,我們的偉大的交通部居然只給人民不到15天的時間
連之前說的免費七天都因為高公局說少收費一天就損失六千萬而變成一至三天?
所以高工局是營利事業? 那是否高公局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每天聽警廣在宣導高工局強調計程收費後"總收入不變"
懂財報的人都知道梗在哪
高工局的總收入不變 收費員薪資成本減少 = 收入 - 成本 => 淨利變高
未來人民使用高速公路意願變低的情況下,高工局又跳出來說
"因為收入不如預期,在計程收費前的總收入不變的前提下調高每公里費用"
未來發包養護工程撈油水後高速公路基金不夠用時,高公局又跳出來說
"因為養護成本提高,國道基金入不敷出,因此提高每公里費用"
"整條高速公路就是我的吸金管"
高公局應該要發函感謝我幫他們把往後的台詞都想好了
沒人知道每公里1.2元是怎樣來的計算方式
我只知道
(遠通電收要的利潤 + 遠通電所需要的成本 + 高公局的"總收入不變" )/每公里民眾使用次數平均值= NT $1.2(元/公里)
反正只要錢不夠花,就說成本太高就可以調漲費率,就像"油電雙漲" "高鐵漲價" 一樣,人民只能買單
抗議到現在有用嗎? 政府依然我行我素
遇到事情就用"祭出黨紀處分"來威脅立法院的委員們服從"黨意"(黨主席的意見)
附帶一提關於交通問題解決這點
我個人每天從湖口 => 新竹 通勤
剛好是免費20公里的受惠者
就會變成每天早上趕上班 走高速公路免費 塞
每天晚上下班免費里程早上已經用掉了 走平面道路 塞
我寧願多花錢拿掉免費20公里,大家都說使用者付費麻,起碼我付錢買時間
因為"爺們"只會蓋一堆高架道路,"爺們"不懂得在 新竹=>竹北 多蓋幾座橋
不要砲我,因為我是"娘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