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是個開車守法的好公民,一般小老百姓!不過每次看新聞看到一堆馬路惡煞就心怕怕!自己就碰過只不過切到對方前面就被逼車的...當下我嚇得就快停到路邊商店前面,等對方走了五分鐘再出發...雖然裝了行車紀錄器,這也只能事後舉證,但萬一人煙稀少的地方碰到危險的事情怎辦?各位覺得可以擺些合法的護身工具嗎?球棒 甩棍 電擊槍(合法嗎?) 辣椒水 防狼噴霧 BB槍(拿出來嚇人的)
graffeyyeh wrote:先說我是個開車守法的...(恕刪) 你自己講的話就很矛盾各位覺得可以擺些合法的護身工具嗎?合法為什麼不能擺?菜刀也可以擺啊,重點是遇到事情你好不好用、合不合用、敢不敢用的問題
graffeyyeh wrote:先說我是個開車守法的...(恕刪) 海龍滅火器.....火燒車時很好用....這理由 100% 正當當然你要拿來其他用途也是很好用樓上說啥折凳.....車子上當然是頭枕最好用阿==========================不然車上擺這個...
graffeyyeh wrote:先說我是個開...(恕刪) 這個問題其實是矛盾的像樓主列出的都是合法的但是只要用了就是違法的比如說防狼噴霧本身是合法當我們遭受危險拿出使用而對方(加害者)卻因此眼睛受損使用者被判防衛過當傷害成立所以請相信不用的東西都合法但是只要用了就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