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到我媽說我弟趁我外出旅遊期間偷偷跑去訂車(其實他買車關我屁事),只是我媽很不爽他先斬後奏,情形如下……我弟在簽約的當下沒有付訂金(因為他根本沒錢,還騙業務說我媽會來付款),後來簽完約後我弟跟我媽說他訂車要簽錢,後來我媽超不爽直接在合約審閱期三天內傳簡訊說我弟沒錢買車,也不會替他出之類云云……想請問熟知消保法的大大們我弟這樣算違約嗎?有什麼責任要負嗎~~~
我他媽時實在不想在讓自己或我媽替他擦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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