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請台產幫我試算保費,關於第三人傷害責任險的部分他說有"總額"控管,兩個版本差異如下:
1.每一人傷害300萬 保費1771元
每一意外事故傷害3000萬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50萬 保費1355元
殘廢責任增額每一人殘廢1200萬 保費265元

以上共 3391元

2.每一人傷害200萬 保費1291元
每一意外事故傷害400萬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50萬 保費1355元
超額責任險1000萬 保費1712元
殘廢責任增額每一人殘廢200萬 保費87元

以上共4445元


有兩個問題請教大家:
1.真的有總額控管,只能有這兩種選擇嗎?
2.以上兩種大家比較建議哪一種啊?

誠心的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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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qa wrote:
今天請台產幫我試算保...(恕刪)


您好,小弟是台產的業務,您說的總額控管意思應該是,搭配超額責任險,第三人只能選擇200/400/50,
我們家的確現在是這樣規定就是要出超額只能這樣設定,這兩種來比較,保超額那個方案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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