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人0101 wrote:請問有法律背景的?車...(恕刪) 這是代售-將車委託給二手車商,由他們負責處理車輛銷售事務,包括估價、尋找買主、價格談判、過戶手續辦理等。特點:不需花費精力和時間與買主溝通;需犧牲一些車輛價差費用與買賣時間。因此出賣人會是車主不是車行,車行只是介紹人收服務費 . 如果車有問題車行是不會處理的.另外,二手車行的合約都是二手車行公會版,不是保障消費者,是保障車行的,你不用想要在上面討到甚麼保障,買二手車你最好自己有2把刷子,否則就只能自求多福.
臺中人0101 wrote:如標題 請問跟車商簽...(恕刪) 經驗分享,合約空白處會寫上該車不得為重大事故車,泡水車,重大事故係指撞擊到水箱處即屬之,泡水高度為輪胎1/3高,不得調整里程表,若違反上述,車商需原價買回。買車後回原廠調維修紀錄,保養時請技師幫忙看車況。若是五年以上的車大概回原廠不高,有無調錶較不好查,只能針對車況檢查,請原廠或外面保養廠師父確認一下。
afu76519 wrote:車商表示,前車主賣給...(恕刪) 那就表是有問題啦。所以不敢寫明換做你是老闆你敢收這種有沒有事故都不知道的車子嗎收了10台就會碰到9件妳目前的狀況9個不敢下單剩下1個是沒來爬文的爬文多了,會發現送保養無關痛癢送個機油對泡水或重大事故沒甚麼幫助機油用在好,大樑也不會直回來胎壓打在飽,引擎還是會漏油
謬克森 wrote:那就表是有問題啦。...(恕刪) 中古車多少都有事故過啦!說要完全沒鈑過沒噴過,這實在有點唬人...但是車商為什麼敢收敢賣?有的還敢寫無事故出來?因為一般平民百姓根本就看不出來吃定你不會,也沒時間跟他耗...撞越大的越敢收因為利潤超級高反正車賣出去 要去爭取什麼都不太可能拉!要車商把車收回去更不可能送兩次5000保養已經天大恩典了~我不是車商所以不要拿我開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