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振出口,經濟部研擬汽車貨物稅退稅方案,擬規畫依車齡分3個級距退稅,車齡4年以下、4∼8年、8年以上舊車換購新車、且舊車辦理出口,可折抵7萬、5萬、3萬元不等貨物稅,以期帶動整體汽車產業鏈發展;至退稅對象,以購車消費者為主。
財長張盛和大力支持表示,這項政策兼具舊車拓銷出口、節能又減碳、帶動汽車產業發展等多重效益,值得大力推動,汽車新掛牌數可望衝刺至50萬輛目標。
惟貨物稅執行年限3年或5年,財政部主張由政院二擇一,比照電動車屆滿再延長;但經濟部主張此屬常態性退稅措施,不宜訂年限才有執行推動。
行政院上周召集經濟部及財政部開會,聽取經濟部提出汽車方案構想簡報,惟這項政策有無效果?效果如何?對現有中古車商衝擊如何?政院指示經濟部提周延評估再作拍板,最快10月財政部才能提出貨物稅條例修正。
據了解,經濟部提出規劃3個級距退稅方案,明定要使用2年以上車輛才適用此優惠方案,針對車齡4年以下、4∼8年、8年以上舊車換購新車,且舊車出口,給予購新車折抵各7萬、5萬、3萬元貨物稅。其中4年級距為公會建議,主要考量租賃營業車每3、4年就會汰換。對此規畫財政部上周並未反對,政院接受機會不小。
財政部早先曾提兩個級距構想,即8年以下、8年以上各減免貨物稅5萬、3萬元,也將納入評估,政院將二擇一定錘。
經濟部所提3級距與車輛公會研商多次,官員說,國內汽車保存量多達700多萬輛,10年以上舊車占半數以上約400萬輛,目前民眾汽車平均汰換年限為12.5年。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方案要「換購新車,且中古車出口」才同意退稅,等於政策綁購新車又綁中古車出口,以利去化國內汽車保有量,達環保減碳、中古車拓銷出口,帶動零組件維修,及發展汽車工業產業鏈等多重目標。
目前國產車銷量每下愈況,進口車比例成長明顯,例如雙B、福斯、和泰LEXUS,漸有取代國產車趨勢,因此經濟部研議多時,盼以稅制工具,鞏固我國汽車整車及零組件關鍵產業發展。
惟未來出口中古車商有抵貨物稅誘因可穩定取得貨源,但國內中古車商卻沒有,處不利競爭地位,恐抱怨迭起,經部將會同公會研商協調。
據悉,退稅程序擬與車廠結合,消費者購車時退稅由經銷商先墊款,經銷商也會補給中古車商收購差額,報廢舊車出口時,須在海關須領取出口證明,財政部才會退貨物稅給製造車廠,再由車廠退給經銷商墊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