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在二手車行買車,選了一台2012年的Focus
當初去談的時候說明是45萬,但是全額貸需要更高,60期可能會到54~57萬之間
但是他在單子上去欺騙我們,叫我們填55萬這樣比較好跟銀行談
因為家裡第一次買車傻傻的信了就填了,但事後我有在line通知超過54萬我就不買了(通知留著)
結果銀行撥款下來,沒有聯絡我們只有聯絡車商,車商說跟我們很好可以做主
銀行竟然就撥款了,完全沒有經過我們同意,我們收到通知變成貸款77萬
對方用58萬去貸60期利率下來變77萬
我想問的是,銀行這種做法完全是不合法的吧,他們也承認沒有告知我們只有告知車商
但卻是要我們去跟車行協商退車,請問照正常程序,是不是我們可以不要這筆貸款
讓銀行自己去跟車行追錢
麻煩各位大大位小弟解惑
(我們全家沒人接到貸款通知)我們也有告知貸款下來要告知利率我們再決定(有留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