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長輩車停在路邊白線內被酒駕撞壞 人沒事
拖去一般保養廠估價約13萬
後車廂完全扁掉
車款是05年Nissan Teana
因為急需用車
可否先將車報廢去購買新車領補助再求償呢?
到時候可以以修車估價單作為依據嗎?
這種官司好像曠日費時
一來是怕車處理掉去買 未來又沒依據
二來是車不處理買新車就又損失這五萬了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可以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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