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撞嚴重車子不修要報廢 但是.....

請問各位 我家的車上星期車禍被撞

經評估 修車費過高

且外觀損傷太嚴重 所以家人討論後打算不修請產險公司報廢

但我想問的是 跟產險公司做了報廢的作動後

我家車子所有權是屬於產險公司的


但報廢前 雖然車在還車廠裡
我能不能去拆我的行車記錄器還有內崁式的多功能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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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只有車子原裝零件,就像保險也只賠原裝車子零件,
外加、改裝的零件是不賠的。

行車記錄器等外加的東西算個人財物吧,這個我認為取走是沒問題的。

不過內嵌的導航主機就比較有爭議了,這屬於車子的一部分,
建議可以問問保險理賠員能不能取走,都已經要報廢了,
保險公司也許不會在意這種小東西。
個人認為
如果是原車標準配備則不能拆
如果是自費加裝的就可以拆.....
知會一下保險公司就可以拆,就說你要將車上的私人物品及加裝的電器產品拆下,通常都會同意

征天 wrote:
請問各位 我家的...(恕刪)


私人物品當然可以拆摟
不用擔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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