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圖
有查詢過Definition
應該是車輛損壞無法行駛
但不包括輪胎破胎但無備胎的情況、輕微損傷可以暫時處理後繼續行駛的情況、頭尾燈或喇叭或方向燈或雨刷問題
車商說這是一個報案紀錄
而他們確定不是車禍,因為鈑件都正常,若擔心車況可以約萊茵鑑定
另外,想請問Type of owner
rental應該就是屬於短期租賃,這種被很多使用者開過,車況可能是個問題
personal lease的話,應該是個人租賃車,屬於長期的,這種在國外好像很常見
請問是不是persomal lease比較優呢?
我知道車況是最重要的,一定要仔細檢查
還有最後兩個問題,另一輛的車主在加州,是personal lease,14個月跑了32000英里,這台車是否比較不建議購買呢
差不多價位,cla250四驅,配備很滿 vs 只有一兩個選配的陽春C300
各位會如何抉擇...
C系列的確是等級比cla高,但配備跟等級之間很難抉擇呀...